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公司各项 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 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 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 强 力 汪方军 杜莉萍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