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事先进行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的议案。 独立董事: 强 力 汪方军 杜莉萍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