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文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20-014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
整,仅影响报表格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
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此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表。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此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
入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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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自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
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拆分为“应
收账款”及 “应收票据”项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账款”及
“应付票据”项目,“资产减值损失”改为“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
定确认收入以及《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新收入准则将所有收入统一纳入一个确认模式——控制权模式,而后判
断是否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则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由风险报酬转移变为控制权的转
移。
(3)新收入准则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对合同中存在
的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合同折扣等
做了详细的规定。
(4)新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明确规定根据各项履约义务
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分摊交易价格。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影响报表格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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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
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
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
通知》(财会[2019]16 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 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
于 西 安 曲 江 文 化 旅 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专 项 说 明 》( 希 会 其 字
(2020)0158 号)。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曲江文旅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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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希会其
字(2020)0158 号)。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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