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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18-061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为进一步拓展液晶面板市场销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销售液晶面板产品,预计 2018 年

年度内新增关联销售金额 16,800 万元。

    鉴于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同意
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樊来盈
先生进行了回避。

    二、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分别以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3 亿元和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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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能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彩虹
(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分别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和 5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为满足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拟向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采购相关生产材料。为保证彩虹光

电正常生产运营,同时满足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业务要求,

同意本公司为彩虹光电提供人民币 1.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所签署的最后一笔主合同的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议案之第四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将

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