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2-15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19-008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A 股股票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2019 年 2 月 13 日、2019 年 2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形。
● 截止 2018 年第三季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1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67 亿元。本公司玻璃基板产品主要应用于 TFT-LCD(薄膜晶
体管液晶显示器)产品,未应用于 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面板。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价格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2019 年 2 月 13 日、2019 年 2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
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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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目前,公司
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有关的
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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