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彩虹显示器 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了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6 日,是一家专注 于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本市场服务、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 工程咨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H 股企业审 计等资格。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6 年 9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 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专业水平,能独立、全面开展上市公司审计的相 关工作。我们同意聘请其为本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建章、孟夏玲、李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