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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担保事项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30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担保事项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

于 2019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均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樊来盈

先生、李淼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该等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 2019 年度内拟发生的与日常经

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该等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

的持续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关联交易是必要、

合理的;交易价格或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定价是公允的。

    3、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1、我们已对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是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满足被担保人各自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本次担保

金额为年度担保预计发生额。

    2、董事会所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建章、孟夏玲、李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