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2019 年 8 月 28 日,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仔细审阅 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同意”的意见。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可充分利用关联方原有华南区域中小客户资源, 拓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液晶面板产品的销售渠道,符合 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 独立董事(签字): 王建章 孟夏玲 李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