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千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千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 、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 我 们 审阅了本次拟聘相关人员的个入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认为 ,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入员均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 条件;提名、审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同意董事 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决定。 独立董事: , 炉 勺乍 仁f五乙 李铁军 白永秀 彭俊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