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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20-04-30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彩虹显示

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了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6 日,是一家专注

于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本市场服务、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

工程咨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H 股企业审

计等资格。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6 年 9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

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专业水平,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报告。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

意聘请其为本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铁军                 白永秀               彭俊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