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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20-049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其拥有的玻璃生产线池炉设备中之贵金属铂、铑材料
出售给关联方,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316,030,627.35元。

   ●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回笼资金,盘活存量资产,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电子玻璃”)与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邵阳玻璃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电子玻璃公司将其拥有的玻璃生产线池
炉设备中之贵金属铂、铑材料出售给邵阳玻璃公司, 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
316,030,627.35 万元。

    邵阳玻璃公司控股股东为彩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彩
虹集团下属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故双方之间构
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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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关联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3.24亿元

     住所:邵阳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彭引平

     经营范围:电子玻璃及相关产品的智能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相关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家政策允许的商品贸易;本企业厂房、场地、
设备租赁;从事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彩虹集团持股占比57.41%。

    (二)关联关系

    邵阳玻璃公司控股股东为彩虹集团,彩虹集团下属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故双方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铂金:重量 697,815 克;铑粉:重量 84,935 克。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属电子玻璃公司合法持有,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电子玻璃公司2009年起陆续购入的贵金属,经加工后用
于液晶玻璃基板产线窑炉的关键设备,目前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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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元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审计情况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46,382,295.31   27,326,955.12   5,064,555.94    313,990,784.20    已经审计

2020 年 6 月 30 日    346,382,295.31   32,955,977.59   39,906,047.51   273,520,270.21    未经审计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和方法

      交易价格以上海黄金交易所连续七个交易日铂金、铑粉交易加权平均价的平
均值作为价格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经电子玻璃公司及邵阳玻璃公司协商一致,按照市场原则签订的《购销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单价及合同总价:

      (1)铂金单价以签约日前上海黄金交易所连续七个交易日铂金交易加权平
均价的平均值作为价格基准,铂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136,408,876.20 元。

      (2)铑粉单价以签约日前有色金属价格网连续七个交易日铑粉平均价的平
均值作为价格基准,铑粉金额合计人民币 178,969,935.9 元。

      (3)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 651,815.25 元。

      (4)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316,030,627.35 元(含 13%增值税)。

      2、交货地点及方式:

      双方在贵金属存放地确认、交割。

      3、付款方式及交货日期:

      合 同 签 订 后 , 电 子 玻 璃 公 司 收 到 邵 阳 玻 璃 公 司 支 付 的 50% 货 款 ( 即
158,015,313.7 元)后,即安排 3 个工作日内交货,货物交割完成后 30 日内开具
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剩余 50%货款,邵阳玻璃公司在 30 日内开具相
应额度的 180 天银行保函给电子玻璃公司。

      4、双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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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邵阳玻璃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规定向电子玻璃公司支付货款。

    (2)电子玻璃公司保证货物的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有利于公司回收资金、盘活资产,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本公司
计划用回收资金偿还部分贷款和债务,降低财务费用,缓解债务压力。本次出售
资产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共有
9 名成员,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李淼先生、樊来盈
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本次资产出售的相关资料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上述资产出售的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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