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关于终止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租赁事项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20-048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租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终止交易概述
为盘活关停资产,提高对闲置线体利用程度,改善公司盈利状况,经本公司
2017 年 10 月 17 日、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玻璃公司”)、彩虹(张家港)平
板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平板公司”)分别与彩虹集团(邵阳)特种
玻璃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邵阳玻璃咸阳公司”)和彩虹集团(邵阳)
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玻璃公司”)签订了《生产线设施设备租赁
合同》,电子玻璃公司将其停运的 SCX02、SCX04 玻璃基板生产线(后改名为 9X、
11X 生产线)租赁给邵阳玻璃咸阳公司,用于运营盖板玻璃业务,租赁期限 10 年,
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止,租金为每月 380 万元(不含税)/
线。张家港平板公司将其停运的 12Z、13Z 玻璃基板生产线租赁给邵阳玻璃公司,
用于运营盖板玻璃业务,租赁期限 10 年,12Z 生产线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13Z 生产线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1 月 30 日
止。租金为每月 380 万元(不含税)/线。
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特种玻璃市场状况恶化,邵阳玻璃公司和邵阳玻璃
咸阳公司所租用生产线今年以来一直无法开启,后续也已不具备继续使用该生产
线的条件。经反复沟通、确认,邵阳玻璃公司和邵阳玻璃咸阳公司拟终止租赁上
述生产线,并自2020年6月1日起解除各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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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关联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
注册资本:3.24亿元
住所:邵阳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彭引平
经营范围:电子玻璃及相关产品的智能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相关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家政策允许的商品贸易;本企业厂房、场地、
设备租赁;从事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彩虹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7.41%。
2、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公司名称: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关联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8月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延伸段
负责人:彭引平
经营范围:电子玻璃及相关产品的智能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相关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家政策允许的商品贸易;本企业厂房、场地、
设备租赁;从事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彩
虹”),中电彩虹为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邵阳玻璃咸阳公司系邵阳玻璃
公司下属非法人分公司,邵阳玻璃公司为彩虹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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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关联关系。
四、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电子玻璃公司(甲方)与邵阳玻璃咸阳公司(乙方)签订的《解除
9X、11X 产线租赁合同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解除双方于 2017 年签署的编号为
CHXY0717090055 的 9X、11X 产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各自权利、责任和义
务相应解除。
2、本协议生效后 5 日内,双方完成原合同租赁物外观和功能的确认和移交
手续,确认和交付地点在租赁物所在地。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二)张家港平板公司(甲方)与邵阳玻璃公司(乙方)签订的《解除 12Z、
13Z 产线租赁合同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解除双方于 2017 年签署的编号为
CHSY0717110025、CHSY0717120026 的 12Z、13Z 产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
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相应解除。
2、本协议生效后 5 日内,双方完成原合同租赁物外观和功能的确认和移交
手续,确认和交付地点在租赁物所在地。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租赁业务终止后,生产线相关成本将转入期间费用核算,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1.06 亿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租赁业务不会对本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关于终止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租赁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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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共有 9 名成员,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李淼
先生、樊来盈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本次终止租赁的相关资料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通过后,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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