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年8月26日,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 过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我们认为: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满足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对液晶基板玻璃的需求,为其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符合本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 独立董事(签字): 白永秀 彭俊彪 王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