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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彩虹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咸阳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40,403,6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8.00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公司董事长李淼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咸阳 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439,882,478        99.9786        521,200          0.0214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决权的比例(%)
   2.01      杨国洪               2,438,839,686                    99.9359                 是
   2.02      蒋磊                 2,439,079,487                    99.9457                 是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决权的比例(%)
   3.01      包勇                 2,438,939,784                    99.9400                 是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斌、闫思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