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彩虹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0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1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动态,听取公司对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募集
资金使用等情况汇报,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问题。
2021 年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和 9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按时出席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各自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
前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具体情况,会议中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审慎地进行决策。本年度,
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
形。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重大风险事
项,通过审查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意
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1.56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
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0.40 亿元。公司未发生逾期担
保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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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涉及的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遵循市场价格确
定的公允价格,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到期前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变更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因个人原因提出了辞职申请,我们对董事和
高管候选人提名、聘任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选举、聘任
的董事、高管符合相关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任职能力,选举和聘任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聘
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对公司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了解审计工作安排、时间计划和审计重点。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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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过程实施了监督,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
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我们将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白永秀、彭俊彪、王鲁平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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