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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林股份: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2-23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 2011-07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上午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 人,代表公司股
本 177,681,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4%,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因公务原因,公司董事长吴培国先生不能
到会主持,由公司副董事长王伟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0 年年报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77,681,0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77,681,0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77,681,0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4、关于公司 2010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77,681,0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5、公司 2010 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75,064,434.7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78,412,399.17 元,减去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7,506,443.47 元,年末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25,970,390.42 元。
   公司为回报股东,拟提出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10 年 12 月

                                                                    1
 31 日总股本 486,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24,310,000.00 元。
      上述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77,681,0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6、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8.84 亿元;负债总额为 14.24
 亿元;股东权益为 14.60 亿元;
      2010 年度公司主营业收入为 19.71 亿元;主营业成本为 17.03 亿元;
 净利润为 2.80 亿元;每股收益为 0.58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77,681,0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7、关于 2010 年度在公司支取报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报酬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在公司支取报酬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
 酬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出将在公司支取报
 酬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 2010 年度报酬事项(详见《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提交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77,681,0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8、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 2011 年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6,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向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3)向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4)向中国民生银行常州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5)向中国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7,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6)向中国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常州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 8)向中国交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6,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9)向中国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2,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0)向中国兴业银行常州支行申请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1)向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 201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107,000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
  赞成票 177,681,0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9、关于公司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及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如下:
    1)公司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                             2010 年度预   2010 年度日常   2010 年度日常   2011 年度日
类别             关联方名称      计日常关联    关联交易实际    关联交易调整    常关联交易
                                 交易发生额       发生额           额度           预计
采 购   常州常林机械有限公司        3000           2975                           3000
物资    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
                                    5500           5953            6000           7000
        限公司
        其他                        1500           1015                           1200
        合计                       10000           9943                          11200
销 售   常州常林机械有限公司        1000           3866            3900           6000
货物    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
                                   38000          53162           54000          60000
        限公司
        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
                                   26000            -                              -
        司(现已注销)
        其他                        5000           1344                           2800
        合计                       70000          58372                          68800
    2010 年受益于工程机械行业良好复苏势头,参股子公司现代(江苏)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同时由于 2010 年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
限公司完成了清算,其业务已逐步转移到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使得公司与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上升较快。
    同时,由于看好 2011 工程机械市场,公司的主要关联交易方均加大了
生产力度,使得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额上升较快,但 2010 年实际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仍低于原预计总额。
    2)公司关联交易均是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关联交易,有
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专业
化协作生产和资源的高效配置,避免了重复建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是客观必要的。
    3)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均是按照市场定
价的原则,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交易事项真实、交易程序规范、结算价
格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未发现损害上


                                                                                         3
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
  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在 2010 年度及以往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按照公司的发展,综合测算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价
格、定价方式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
司拟确定 2011 年度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80000 万元;公司
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按市场定价原则,由公司向公司关
联方购买材料、商品,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料、动力,接受劳务等
业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前述关联交易的总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
经理层负责办理每笔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4,021,8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0、关于公司继续与有关银行合作开展工程机械产品销售按揭和承兑
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进一步加快公司销售资
金回笼,公司拟与有关银行、经销商合作开展按揭和承兑授信业务,努力
实现银行金融服务优势与工程机械制造专业技术优势的有机结合。
    在公司及银行对经销商严格审查后,公司同意向有关银行申请按揭和
承兑授信业务所涉及的回购担保总额度为 5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
有关协议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77,681,0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1、关于公司开展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适应目前工程机械行业销售模式及发展趋势,进一步促进常林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或“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开发,
加快公司销售资金回笼,常林股份拟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机财务”)及相关常林股份经销商合作开展工程机械产品融资租赁业
务。
    本次常林股份拟向国机财务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授信总额由人民币3亿
元调整为4亿元。
    常林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与国机财
务选择符合条件的相关公司经销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采取必要风险防
范措施控制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4,021,8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4
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常林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要求,经
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 2010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认真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
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77,681,0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东方先生、祁栋先生
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2 月 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