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12-14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 2011-33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2 月 4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1 年 12 月
14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分别为吴培国、王伟炎、蔡中青、韩学松、宁宇、陈文化、
李远见、高智敏、郑毅,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公司章程规定和常林股份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
年 6 月 27 日召开)通过的决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到 2011 年 12 月
底任期届满。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
工董事一名(另已按有关程序办理)。根据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0%
以上股权股东的提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提名(以姓氏笔画排列)王伟炎先生、宁
宇先生、吴培国先生、陈卫先生、陈文化先生、顾建甦先生、韩学松
先生、蔡中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除职工董事之外的董事候选人(其
中:韩学松先生、宁宇先生、陈文化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与职
工董事傅根棠先生(已另按有关程序办理)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
以上除职工董事之外的八名董事候选人在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上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
2、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及常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
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确定 2011 年度新增与公司关联方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 4800 万元;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
主要为:按市场定价原则,由公司向公司关联方购买材料、商品,
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料、动力,接受劳务等业务。公司与关
联方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在前述关联交易的新增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
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认可意见。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等的要求,公司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15 日
2
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职工董事简历(以姓氏笔画排序)
王伟炎 男,1962 年 9 月生,工程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
任常州林业机械厂供应处副处长、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常林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
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企业发展部经理、工程机械事业
本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州常林
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
宁 宇 男,1956 年 4 月生,工学硕士,研究员。历任煤炭科
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所工程师、副所长、所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院长,现任中煤科工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其本人目前还兼任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综合组副
组长、中国煤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煤炭机械协会副会长、中国岩
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是煤炭行业知名的技术和管理专家。
吴培国 男,1962 年 10 月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
任林业部北京林业机械研究所技术员、林业部镇江林业机械厂研究
所所长、厂长助理、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苏州林业机械厂厂
长、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工程机械
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中工马泰克路面机械(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陈 卫 男,1966 年 10 月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
常州林业机械厂车间技术员、设计科科员、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设计
处副处长、设计处处长、产品开发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常林股份
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经理、销售公司经理,现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陈文化 男,1966 年 3 月生,大学,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
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江苏常州金狮集团进出口部会计、进
出口部财务副科长兼外贸业务员,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在常
3
州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评估工作,现任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监管部主任,是财务管理专家,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傅根棠 男,1960 年 1 月生,大学,助理经济师。历任 51030
部队战士、常州林业机械厂铸工车间造型工、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组
织人事处科员、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审计审价部
部长、党支部副书记、书记,现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审价与法律事务部部长。
顾建甦 男,1963 年 5 月生,工程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
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生产制造部部长兼生产处处长、
销售公司副经理,现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鼎盛重工有限
公司董事、国机重工(洛阳)有限公司董事。
韩学松 男,1937 年 11 月生,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
任国家一机部五局技术员、国家机械部科长、副处长、中国工程机
械成套公司副处长、处长、总工程师、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理
事长兼秘书长,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理事长,是工程机械行
业知名的技术专家,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蔡中青 男,1960 年 11 月生,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
常州林业机械厂工具车间副主任、设计处副处长、小松常州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监事长、董事、副董事长。现
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韩学松,作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本人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者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 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
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韩学松
2011 年 12 月 14 日于北京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宁宇,作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
开声明本人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者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 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
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宁宇
2011 年 12 月 14 日于北京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文化,作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本人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者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 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
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文化
2011 年 12 月 14 日于常州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韩学松先生、宁宇先生、陈
文化先生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
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常林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资格;
二、符合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常林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
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
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14 日于常州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韩学松
2. 上市公司全称: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
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
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
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1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韩学松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
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
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韩学松
日期: 2011 年 12 月 14 日
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宁宇
2. 上市公司全称: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
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
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
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3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宁宇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
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宁宇
日期: 2011 年 12 月 14 日
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陈文化
2. 上市公司全称: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
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
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
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5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陈文化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
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
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陈文化
日期: 2011 年 12 月 14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