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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林股份: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12-30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 2011-38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
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 人,
代表公司股本 180,894,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
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吴培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公司章程规定和常林股份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 年 6 月
27 日召开)通过的决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到 2011 年 12 月底任期届满。第
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另已按有
关程序办理)。根据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0%以上股权股东的提议以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提名(以姓
氏笔画排列)王伟炎先生、宁宇先生、吴培国先生、陈卫先生、陈文化先生、
顾建甦先生、韩学松先生、蔡中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除职工董事之外的董
事候选人(其中:韩学松先生、宁宇先生、陈文化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职工董事傅根棠先生(已另按有关程序办理)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以
上除职工董事之外的八名董事候选人在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王伟炎先生:赞成票 180,894,5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1
数的 99.999%;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宁 宇先生:赞成票 180,894,6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吴培国先生:赞成票 180,894,5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陈 卫先生:赞成票 180,895,0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陈文化先生:赞成票 180,894,6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顾建甦先生:赞成票 180,894,5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韩学松先生:赞成票 180,894,6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蔡中青先生:赞成票 180,894,6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公司章程规定和常林股份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
年 6 月 27 日召开)通过的决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到 2011 年 12 月底
任期届满,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根据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0%以上股权股东的提议,提名吴建平先生、宋双献先生为股东代表的
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监事卞陇先生(另已按有关程序办理)共同
组成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
成为公司监事会成员。
    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吴建平先生:赞成票 180,894,6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宋双献先生:赞成票 180,894,6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及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
需要,公司拟确定 2011 年度新增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4,800

                                                                   2
万元;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按市场定价原则,
由公司向公司关联方购买材料、商品,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料、动
力,接受劳务等业务。公司与关联方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监管
部门相关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前述关联交易的新增额度
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7,235,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东方先生、祁栋先生
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12 月 3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