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0-26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 2012-3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2 年 10 月 26 日上
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分别为吴培国、王伟炎、蔡中青、顾建甦、陈卫、韩学松、宁宇、陈
文化、傅根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
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关于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
备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
等规定,通过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共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2,736.33 万元,核销各项准备 493.70 万元。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流动资金贷款及由
公司土地作为该笔贷款抵押的相关事宜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海外销售业务的拓展,用好国家鼓励发展
企业出口业务相关优惠政策,公司同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高新技
术产品出口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7 千万元,期限 12 个月,贷款利率
等贷款具体事项均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并以公
司常国用(2005)第 0094481 号和常国用(2008)第变 0282788 号土
地作为本次贷款的抵押。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借款合
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其签署的一切法律文本,公司均予以认可,
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公司承担。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关于公司完善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
部控制,董事会决定对公司所属资产财务部做如下调整:资产财务部
拆分成两个部门,分别为财务部、物资储运部,使公司相关财、物管
理等责权实现更合理的分离设置,进一步满足财、物管理相分离的内
控规范建设要求,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