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常林: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2-20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ST 常林 编号:2016-01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上午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分别为吴培国、
王伟炎、顾建甦、高智敏、陈卫、苏子孟、张智光、荣幸华、傅根棠,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林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
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要,公司拟出资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
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
定的名称为准)。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成立后,将作为公司拟实施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全部置出资产的承接载体,用以承接全部置出资产、负债、人员
及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