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常林: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6-03-30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ST 常林 编号:临 2016-026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或“公司”)拟确
定 2016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37,000 万元;主要交易为:按市场
定价原则,由公司向公司关联方购买材料、商品,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料、
动力,接受劳务等业务。在前述关联交易的总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
负责办理每笔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2、在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交易对公司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主要产品(整机和零部件等)的
日常生产销售需要上述公司关联方的配套协作才能完成,公司发展的历史表明上
述配套协作使公司顺利完成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经营,满足并促进了公司发展,
未对公司形成不良的影响。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2015 年因工程机械市场持续疲软,公司与关联交易方的交易额明显下降,
因此公司 2015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低于原预计总额(2015 年预计总
额为 40000 万元,其中采购物资预计 17000 万元,销售货物 2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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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5 年度日 占同类 2016 年度
交易
关联方名称 常关联交易 交易比 日常关联
类别
实际发生额 例(%) 交易预计
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5,025 11.97 11,000
采购 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79 0.66 2,000
物资 其他 3,481 8.30 4,000
小计 8,785 20.93 17,000
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74 3.78 8,000
销售 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804 3.28 10,000
货物 其他 784 1.43 2,000
小计 4,662 8.49 20,000
合计 13,447 / 37,000
2、因主营业务产品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按市场定价的原则,向现代
(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江苏”)、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机重工”)及其子公司等购买材料、商品,销售产品、产品零
部件、材料、动力,接受劳务等,公司拟确定 2016 年度与上述公司等因上述业
务形成的交易总额约为 37,000 万元。在前述关联交易的总额额度内,董事会授
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每笔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现代江苏是公司持股 40%的中外合资公司,国机重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
司的董事在国机重工及其子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上述公司等的日常交易构成了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能涉及的关联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现代江苏目前是由公司与现代重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中外合
资企业,注册资本为 6,000 万美元,常林股份出资比例为 40%,韩国现代出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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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为 60%。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 288 号;法人代表:姜哲镐;现代
江苏营业范围:挖掘机、轮式装载机(3 立方米以上)、道路施工机械、湿地清
淤机械、环保机械、起重机上车架、随车吊上车架、混凝土泵装置等工程机械的
制造及自产产品的租赁,从事相关产品的培训、维修服务;从事上述产品及相关
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和国内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机重工是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225333 万元;注册地:北京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 1 号;法人代表:吴培国;主营业务为:工程机械及重工机
械产品科研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工程总承包;工程机械配套、配件
生产、销售;工程机械、重工机械租赁、维修;道路、桥梁工程建设、承包;汽
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举办展览展销会;技术咨询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主营业务产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确定 2016 年度与上述关联方
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37,000 万元;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
按市场定价原则,由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商品,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
料、动力,接受劳务等业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拟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双方分别为:公司与
现代江苏、公司与国机重工及其子公司等。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拟确
定 2016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37,000 万元;结算方式:现金及银行
承兑汇票结算;付款期限:货物交付或劳务提供后三个月内。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按市场定价原则,由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商品,
销售产品、产品零部件、材料、动力,接受劳务等业务。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主要产品(整机和零部件等)的日常生产销售需要上述
关联方的配套协作才能完成,这些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服务的配套协作,形成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发展的历史表明上述配套协作使公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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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完成了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经营,满足并促进了公司发展,同时也证明上述关
联方符合并满足公司配套协作需求,未对公司形成不良的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
需要上述关联方继续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日常生产经营服务,配套协作。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是有依据的,遵
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
董事一致通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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