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常林: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8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ST 常林 编号:2016-03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
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分别为吴
培国、王伟炎、高智敏、陈卫、顾建甦、苏子孟、张智光、荣幸华、傅根棠,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主持,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 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等规定,对
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计提和核销,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913.61
万元,核销各项准备 7,556.80 万元。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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