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常林:监事会关于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履行承诺的意见2016-10-29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豁免履行承诺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履行承诺
的议案》及资料,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豁免承诺的原因客观、真实,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豁免承诺
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其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出现。因此,我们同意豁免中国国
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增持承诺义务。
2、本次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豁免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
及履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
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