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常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等人选议案的独立意见2016-11-21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等人选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推选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选举杨永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意董事会聘任蔡济波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彭原璞、金永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赵建国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大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
事会在选举、聘任上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选举及聘任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名见下页】
[本页无正文,专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人事
议案的意见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