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常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30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 公告编号:2016-79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林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
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江山控股转让电站项
目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新能源光伏电站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电站的滚动开发
能力,公司将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向江山控股有限公司(00295.HK)的控股
子公司江山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宿州市云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净负债、靖边县智
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净负债,以上项目公司合计持有 90MW 光伏电
站项目。相关转让标的价值已经信永中和审计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
估确认,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合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本议案。
详情见随本公告一并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太阳能光伏电站资产的公
告》。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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