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常林: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替换的公告2016-12-15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 公告编号:2016-90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替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十名参与配套资金募集的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624.4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3
元,扣除承销费用、律师费和验资费等发行费用 3,409.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146,590.40 万元,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本次募集资
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和丰50MW光伏发电项目 45,480.00 15,925.00 登记证编号:20150011
安阳诺丁许家沟乡70MW光伏发
66,083.00 19,355.00 黔能源新能[2015]163号
电项目
襄垣县北底乡20MW光伏发电项
17,137.00 6,020.00 晋发改备案[2015]195号
目
安阳马家乡30MW地面光伏发电 豫安安阳能源
24,268.00 8,505.00
项目 [2014]06402号
弶港滩涂20MW地面集中式渔光
16,173.00 5,670.00 东发改投[2015]176号
互补电站项目
柳堡一期120MW水光互补光伏发
101,640.00 35,700.00 登记备案号:151600040
电项目
30MW渔光互补光伏并网发电项
22,916.00 7,980.00 扬发改许发[2015]356号
目
1
垦利董集10MW光伏并网发电项
8,572.00 3,010.00 登记备案号:1505DT010
目
会东县汇明30MW地面光伏发电 川投资备
28,843.00 10,080.00
项目 [51000015101601]0067号
信息化建设 10,000.00 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9,755.00
合 计 341,112.00 150,000.00
三、本次项目的替换情况
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现拟将原列入募集资金投向计划的
“和布克赛尔县美恒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丰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
塔城,简称“塔城项目”)变更为“东台 1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
江苏东台,以下简称“东台三期”)和“会东县汇明二期 30MW 林光互补光伏电
站项目”(位于四川会东,以下简称“会东二期”)两个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不再列入募投计划的塔城项目概况
塔城项目建设地位位于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
50MW,项目登记备案号:20150011,并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上被批准作为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 47,349 万元。
该项目已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并网。从并网以来的实际运行情况看,该项
目虽然有光照时间长等优点,但阶段性限电风险仍未排除。为此,拟不再将该项
目列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拟新增的两个项目基本情况
拟纳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东台三期、会东二期两个项目合计备案装机容
量 40MW,合计总投资 36985 万元。
1.东台三期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东台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国有未利用
地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备案装机容量约 10MW。本项目
运营期为 25 年,根据江苏最新上网电价政策,本项目寿命期内上网电价为 0.98
元/度(含税,包括脱硫电价 0.38 元/度和国家补贴 0.60 元/度)。其中国家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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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为 20 年。
本项目由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新能源”)
开发并自主建设、运营。项目公司——东台沿海苏阳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是苏美
达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此前,该项目公司已在东台建成 26MW 项目,其中:一期
6MW 已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并网发电;二期 20MW 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并网发
电,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此次 10MW 项目为该项目公司的三期项目。本期
10MW 项目选址紧挨东台二期 20MW 项目,电控楼与二期 20MW 项目并用,建设用
地部分手续无需再办理,与二期 20MW 项目共享。
东台三期项目主要经济与财务效益指标测算如下表:
项目关键指标
项目总投资(动态) 8,358 万元
实际装机容量 10.8 MW
单位投资额 7.67 元/瓦
年均发电量 1,291 万千瓦时
年均发电收入 917.24 万元
年均净利润 310.66 万元
IRR(全部投资税后) 8.5 %
IRR(资本金税后) 11.59 %
计划并网时间点 2016 年 12 月 /
2.会东二期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野租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
会东县野租片区建设林光互补光伏电站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总装机容量约
30MW。本项目运营期为 25 年,根据四川最新上网电价政策,本项目寿命期内上
网电价为 0.87 元/度(含税,包括脱硫电价 0.4012 元/度和国家补贴 0.4688 元/
度)。其中国家补贴的年限为 20 年。
本项目由苏美达新能源开发,并自主建设、运营。项目公司会东县德润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成都灏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
持股,成都灏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苏美达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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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目公司一期 30MW 项目已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并网发电,为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此 30MW 项目为项目公司二期项目。
会东二期项目主要经济与财务效益指标测算如下表:
项目关键指标
项目总投资(动态) 28,627 万元
实际装机容量 33 MW
单位投资额 8.6 元/瓦
年均发电量 4,319.79 万千瓦时
年均发电收入 3,144 万元
年均净利润 1,099.38 万元
IRR(全部投资税后) 8.5 %
IRR(资本金税后) 11.55 %
计划并网时间点 2017 年 4 月 /
四、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替换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东台三期和会东二期项目替换塔城项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综合
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调整不符合实施条件的项目,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率,新的募投项目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有积极的
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会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本次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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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次事项时,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项目替换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无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以上项目替换事宜。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常林股份董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
作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拟投资的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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