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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常林: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12-15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                     公告编号:2016-91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十名参与配套资金募集的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624.4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3

  元,扣除承销费用、律师费和验资费等发行费用 3,409.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146,590.40 万元,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以下简称“《报告书》”)

  披露之募集资金投资额范围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 431,027,433.65 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

  资金 41,265.00 万元增资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合计备案容量为 140MW,其中使

  用募集资金 27,177.75 万元置换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范围内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和丰50MW光伏发电项目           45,480.00         15,925.00             /              /


                                           1
安阳诺丁许家沟乡70MW光伏发电项目    66,083.00           /            /            /


襄垣县北底乡20MW光伏发电项目        17,137.00        1,617.47    6,020.00    1,617.47


安阳马家乡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24,268.00        5,222.43    8,505.00    5,222.43

弶港滩涂20MW地面集中式渔光互补电
                                    16,173.00        5,670.00    5,670.00    5,670.00
站项目

柳堡一期120MW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01,640.00          /            /            /


30MW渔光互补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22,916.00        1,577.85    7,980.00    1,577.85


垦利董集1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8,572.00        3,010.00    3,010.00    3,010.00


会东县汇明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28,843.00        10,080.00   10,080.00   10,080.00


信息化建设                          10,000.00                        /        /


  合   计                           341,112.00       43,102.75   41,265.00   27,177.75


  注:和丰 50MW 光伏发电项目由于项目相关条件尚不具备,暂缓增资。

            此次共使用募集资金 41,265 万元增资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合计备案容量

  为 140MW,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27,177.75 万元置换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完毕后,该部分募集资金剩余 70,980 万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剩余 105,325.4 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不超

  过 70,98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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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金来源

    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二)产品种类

    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的理

财产品,包括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

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投资的产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2.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应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3.发行主体是银行等金融机构;

    4.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5.发行主体不得为公司关联方;

    6.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总额不超过 7.09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常林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报告》,同意常林股份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常林股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最终由财务部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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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资金管理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常林股份将及

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信息披露

    常林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

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财

务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

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

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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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70,98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常林股份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常林股份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向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直接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已经常林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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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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