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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常林: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04-11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          公告编号:2017-018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是属于
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协议的具体履行存在
变动的可能性。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与广

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柴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有关

情况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玉柴集团是一家实施相关多元化产业经营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法定代表

人晏平,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主营业务包括: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融资服

务(需国家审批的除外)与财务顾问服务,项目投资与策划,企业改制、重组、

兼并、收购咨询,柴油机、汽油机、发电机组的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

外围设备开发、销售及系统集成,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外贸

进出口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成品油

销售(此项目仅供分支机构经营);对出资人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投资、

经营活动,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产进行经营管理。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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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美达集团与玉柴集团于 2017 年 4 月 8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以书面方式签署

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性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该协议的签署不需要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目标及主要内容

    苏美达集团为专注于贸易与服务、工程承包、投资发展三大领域的现代制造

服务业企业集团。玉柴集团为通过精益化管理和集团化运作,成为国内领先的工

业企业集团,现拥有“发动机”、“新能源”、“石油化工”三大产业板块和“物流”、

“金融”、“玉柴产业新城”三大服务平台。双方资源丰富、优势互补,旨在发动

机及发电机组板块、船舶及船舶动力板块、新能源光伏发电业务、物流运输业务

板块、润滑油业务板块、工程机械以及车辆业务、成套设备集成采购等方面展开

全面的战略合作。

    (二)合作方式

    双方的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合资公司、项目部、战略联盟、股权投资

等。具体合作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双方将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推进合作的各项工作;

双方管理层不定期互访、共同商谈项目,保证双方随时交流、交换相关信息,共

同挖掘潜在优质项目,确保双方战略合作长久、深入、有效开展,实现合作共赢。

    双方明确了工作责任人及日常联系人,确保双方沟通顺畅及相关事宜的推进

及落地。

    (三)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具体双方的权利义务需要在具体业务合作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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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协议生效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8 日,协议未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四)该协议的履行没有前置条件、附加或保留条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的签订为签约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将对公司的经

营业务产生积极促进作用。苏美达集团与玉柴集团均为业务多元化的集团化公

司,双方内部可发掘、待合作的优质项目众多。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推

动双方利用各自平台以及资金优势、专业优势、资源优势、渠道优势、研发优势

等,实现互补发展、共同发展。

    (二)由于本协议仅作为战略合作协议,当年的合作金额未予明确,对公司

2017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影响暂无法确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

向性、初步的约定,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宜仍需双方业务部门进一步磋商,并在项

目协议中进一步予以落实、明确,协议的具体履行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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