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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常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2017-04-20  

						                常林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有关规定,作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
员会成员,现就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荣幸华女士、独立董事苏子孟先
生和董事顾建甦先生三人组成,其中荣幸华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基本情况如下:
    荣幸华 女,1961 年 9 月生,大学,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常
州市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现任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江苏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常州分所所长、(林海股份、长海股份、千红制药、江苏井
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苏子孟 男,1960 年 6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机械工业
国际合作咨询服务中心处长、主任助理,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秘书长、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
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建甦 男,1963 年 5 月生,工程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常林股份有
限公司车间副主任、生产制造部部长兼生产处处长、销售公司副经理、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财
务部部长、总经济师等,现任中国国机重工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总经济
师、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第八届董事会正式履
新。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产生了委员会的新一届委员,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
冬华先生、独立董事刘俊先生、董事吕伟女士三人组成,其中陈冬华先生为主
任委员(召集人),基本情况如下:
    陈冬华 男,1975 年 12 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南京大学商学院会
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德威新材、南京银行、
协鑫集成、幸福蓝海独立董事,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俊   男,1964 年 9 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教授,协鑫集成独立董事,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吕伟   女,1958 年 10 月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现任苏美达集团董事、国机资本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1.2016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2015 年度年
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等进行沟通,
基本确定了审计时间要求。
    2.2016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就 201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初稿及内控建设等情况进行沟通,后审议并通过了 2015 年度公
司财务初审报表。
    3.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结合公司管
理层、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沟通情况,审议同意了信永中
和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议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并决议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5.2016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为:因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的外
部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
审计工作,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表决通过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6 年度继续聘请
信永中和为公司的审计单位,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为 201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
重大事项。
   (4)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提出指导意见,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
风险等方面发挥了有效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控制
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合规、有效,内部监督和反
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
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
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工作,以顺
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地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自 2016 年 11 月 18 日开始,新一届董事会成立了审计
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更加关注公司发展中的风险防控。
    2017 年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各项职
责,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大风险防范力度,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