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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常林: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单船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       公告编号:2017-05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单船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的境外项目公司

       本次担保计划:

    为船舶公司四个控股单船公司美达航运有限公司、通达航运有限公司、润达
航运有限公司、运达航运有限公司提供备用租约及其它形式的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主债权为 7590 万美元
       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项目公司另一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向船
       舶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及江
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公司”)将为船舶公司四个控股单
船公司美达航运有限公司、通达航运有限公司、润达航运有限公司、运达航运有
限公司提供备用租约及其他形式担保。

    (一)项目背景

    船舶公司设立四家境外项目公司,投资建造四艘多用途杂货船,船舶建造交
付后由项目公司接收并投入营运。项目目前进展为:1#船已下水、2#船在船台合
拢、3#船已开工、4#船待开工。目前项目公司正在申请项目融资,需要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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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资产转让或抵押,并需要苏美达集团与船舶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二)担保内容

    本次项目达成的融资方案是: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10-12 年期不超过
合同价格 80%的贷款(贷款比例及方案取决于金融机构的最终批复)。为保障还
款,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项目公司将四艘杂货船产权登记或抵押给金融机构;

    2.项目公司将银行账户及其收入质押给金融机构;

    3.苏美达集团为项目公司签署备用租约,以保障项目公司偿还银行贷款;

    4.船舶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

    5.以上担保事项中,1#和 2#两艘船之间互为担保;3#和 4#两艘船之间互为
担保。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方为以下四家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公司一

    公司名称:美达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000 港元

    法定代表人:徐钢

    主要经营范围:船舶租赁、营运及买卖

    股东情况:船舶公司通过境外下属公司持股 51%,项目公司一为纳入船舶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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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公司二

   公司名称:通达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000 港元

   法定代表人:徐钢

   主要经营范围:船舶租赁、营运及买卖

   股东情况:船舶公司通过境外下属公司持股 51%,项目公司二为纳入船舶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

   3、项目公司三

   公司名称:润达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000 港元

   法定代表人:徐钢

   主要经营范围:船舶租赁、营运及买卖

   股东情况:船舶公司通过境外下属公司持股 100%,项目公司三为纳入船舶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4、项目公司四

   公司名称:运达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000 港元

   法定代表人:徐钢

   主要经营范围:船舶租赁、营运及买卖

   股东情况:船舶公司通过境外下属公司持股 100%,项目公司四为纳入船舶

                                 3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项目融资实际成交时再签订相关履
约担保书。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船舶公司为单船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运营风险小,且项目
承租方资信良好、业绩稳定,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可以在目前行业低谷时期获得
船舶营运期间的稳定收益,因此我们同意实施以上项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运
营风险小,且项目承租方资信良好、业绩稳定,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没有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时实施以上项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149 亿元、上市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0 亿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01 倍,无逾期担保。公司所有对外
担保均是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对外部非控股企业提供担保。

    公司目前无对控股子公司以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控制力度极
强,资金统一调配、集中管理,且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违约风险极低,无代
偿风险。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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