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常林: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单船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 公告编号:2017-05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单船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的境外项目公司
本次担保计划:
为船舶公司四个控股单船公司美达航运有限公司、通达航运有限公司、润达
航运有限公司、运达航运有限公司提供备用租约及其它形式的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主债权为 7590 万美元
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项目公司另一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向船
舶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及江
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公司”)将为船舶公司四个控股单
船公司美达航运有限公司、通达航运有限公司、润达航运有限公司、运达航运有
限公司提供备用租约及其他形式担保。
(一)项目背景
船舶公司设立四家境外项目公司,投资建造四艘多用途杂货船,船舶建造交
付后由项目公司接收并投入营运。项目目前进展为:1#船已下水、2#船在船台合
拢、3#船已开工、4#船待开工。目前项目公司正在申请项目融资,需要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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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产转让或抵押,并需要苏美达集团与船舶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二)担保内容
本次项目达成的融资方案是: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10-12 年期不超过
合同价格 80%的贷款(贷款比例及方案取决于金融机构的最终批复)。为保障还
款,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项目公司将四艘杂货船产权登记或抵押给金融机构;
2.项目公司将银行账户及其收入质押给金融机构;
3.苏美达集团为项目公司签署备用租约,以保障项目公司偿还银行贷款;
4.船舶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
5.以上担保事项中,1#和 2#两艘船之间互为担保;3#和 4#两艘船之间互为
担保。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方为以下四家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公司一
公司名称:美达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000 港元
法定代表人:徐钢
主要经营范围:船舶租赁、营运及买卖
股东情况:船舶公司通过境外下属公司持股 51%,项目公司一为纳入船舶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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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公司二
公司名称:通达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000 港元
法定代表人:徐钢
主要经营范围:船舶租赁、营运及买卖
股东情况:船舶公司通过境外下属公司持股 51%,项目公司二为纳入船舶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
3、项目公司三
公司名称:润达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000 港元
法定代表人:徐钢
主要经营范围:船舶租赁、营运及买卖
股东情况:船舶公司通过境外下属公司持股 100%,项目公司三为纳入船舶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4、项目公司四
公司名称:运达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000 港元
法定代表人:徐钢
主要经营范围:船舶租赁、营运及买卖
股东情况:船舶公司通过境外下属公司持股 100%,项目公司四为纳入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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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项目融资实际成交时再签订相关履
约担保书。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船舶公司为单船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运营风险小,且项目
承租方资信良好、业绩稳定,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可以在目前行业低谷时期获得
船舶营运期间的稳定收益,因此我们同意实施以上项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运
营风险小,且项目承租方资信良好、业绩稳定,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没有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时实施以上项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149 亿元、上市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0 亿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01 倍,无逾期担保。公司所有对外
担保均是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对外部非控股企业提供担保。
公司目前无对控股子公司以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控制力度极
强,资金统一调配、集中管理,且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违约风险极低,无代
偿风险。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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