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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美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苏美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临时性沉淀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

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正

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实施了回避

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单船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

司为单船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改善船舶公司的资金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

需要,为其提供履约担保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提供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

公司为单船公司提供履约担保。




                               独立董事:焦世经、杨朝军、刘俊、陈冬华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