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等人选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6-11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等人选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等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提名金永传先生、刘耀武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
金永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在提名、聘任上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
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
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提名及聘任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焦世经、刘俊、陈冬华
2020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