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的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9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苏美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用于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该事项符合有关
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
本及风险,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
期融资券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
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焦世经、刘俊、陈冬华
202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