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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美达: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12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1 年度,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28 日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冬华先生、独立董事刘俊先生、董事王玉琦先生三人组

成,其中陈冬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茅宁先生、独立董事刘俊先生、董事王玉琦先生三人

组成,其中茅宁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全部

会议。

    1.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会

议内容主要为:听取审计部关于公司 2020 年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1 年重点工作计

划、听取资产财务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听取法律及风控合规

关于公司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审阅了 2020 年度公司财务初审报表,

就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稿等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所”)进行沟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1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会

议内容主要为: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审计

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会
议内容主要为:审议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会

议内容主要为: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

会议内容主要为:审议公司 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6.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

会议内容主要为:审议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用天健所为公司的外部

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

工作,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天健所就审计范围、审

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

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可天健所在公司开展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

认为审计机构业务素质良好,从聘任以来一直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听取审计部关于公司 2020 年审计工作总

结及 2021 年重点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

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提出指导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的,完整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审计与风险控制

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地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责,依法合

规、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大风

险防范力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

行职责,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