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1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清洁能源
业务结构与资产结构,促进资金回笼,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本次资产
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议案的审议与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股权事项。
二、关于制定和调整公司经理层成员“一协议两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制定和调整经理层成员“一协议两书”是在《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
制、契约化工作方案》基础上进行的制定与调整,符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及
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上述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和调整公司经理层成员“一协议两书”事项。
独立董事:焦世经、茅宁、刘俊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