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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美达:公司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2023-04-12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机集团”)

控股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发生的存款等金融

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制定本预

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其他

成员包括资产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及风控合规部等部门

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

组下设工作组,成员由资产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及风控

合规部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在国机财务所开展存款

等金融业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跟踪、评估、防范公司

在国机财务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

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防范处置机构,一旦国机财务发生风险,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对存贷款风险的处置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

导,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等金融 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按

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

解风险。

   2.收集信息,重在预防。及时收集国机财务相关信息,关注国机财务经营情
况,并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
风险防范有效。

    3.及早预警,及时处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等金融业务

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

扩散和蔓延,将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披露与报告

               公司要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对国机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进行评估,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1.认真查阅国机财务的相关证件,包括《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充分了解国机财务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运行状况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

    2.发生存款等金融业务期间,原则上每季度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收集国机财务

的相关财务信息,评估国机财务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并关注国机财务对《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3.发生存款等金融业务期间,原则上每季度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收集国机财务

的相关运营信息、法律信息、统计数据、交易和财务数据等信息,评估国机财务的业

务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分析并每半年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国机财务的资金往来要严格按照有关 法 律 法 规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要 求 履 行 决 策 程 序 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第四章 风险处置程序

               在 与 国 机 财 务 发 生 存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期 间 , 国 机 财务出现下列

规定的任一情形时,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同时及时履行相应的

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1.国机财务出现违反下列业务情形:

     (1)除协助国机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实现交 易款项的收付外,不 得从事

除 中 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 理局批准之外的离岸业务或资金跨境业务;

     (2)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2.国机财务出现不符合下列监管指标的: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11)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指标。

     3.国机财务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

款、网络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盗抢或诈骗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4 .国 机 财 务 发 生 可 能 影 响 正 常 经 营 的 重 大 机 构 变 动 、股权交易或者

经营风险等事项;

     5.国 机 财 务 主 要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出 现 危 机 或 其 他 严重问题,对国

机财务造成重大影响;

    6.国机财务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国机财务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

金的 10%;

    8.国机财务在媒体(含网络等其他方式)出现负面舆情,对国机财务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9.国机财务因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0.国机财务被监管机构责令进行整顿;

    11.其他可能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事项。

               风险发生后,工作组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 导 小组在及

时组织人员了解信息,分析整理情况后报告公司董事会。

                风 险 处 置 预 案 程 序 启 动 后 , 领 导 小 组 要 组 织 工 作 组 敦促国

机财务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风险发

生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
风险处 置 方 案 要 根 据 风 险 情 况 的 变 化 以 及 实 施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时进行
修订、补充。风险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及应达到

的目标;

    2.各项化解措施的组织实施;

    3.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公司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风险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领

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风险化解措施,积极做好

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理

                  突发性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国机财务

的监督,重新对国机财务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进行评估,适当调整存款等金融业务

比例。

                  针对国机财务突发性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领导

小组要组织工作组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

好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本预案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