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公司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2023-04-12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机集团”)
控股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发生的存款等金融
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制定本预
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其他
成员包括资产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及风控合规部等部门
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
组下设工作组,成员由资产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及风控
合规部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在国机财务所开展存款
等金融业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跟踪、评估、防范公司
在国机财务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
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防范处置机构,一旦国机财务发生风险,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对存贷款风险的处置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
导,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等金融 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按
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
解风险。
2.收集信息,重在预防。及时收集国机财务相关信息,关注国机财务经营情
况,并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
风险防范有效。
3.及早预警,及时处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等金融业务
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
扩散和蔓延,将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披露与报告
公司要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对国机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进行评估,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1.认真查阅国机财务的相关证件,包括《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充分了解国机财务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运行状况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
2.发生存款等金融业务期间,原则上每季度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收集国机财务
的相关财务信息,评估国机财务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并关注国机财务对《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3.发生存款等金融业务期间,原则上每季度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收集国机财务
的相关运营信息、法律信息、统计数据、交易和财务数据等信息,评估国机财务的业
务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分析并每半年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国机财务的资金往来要严格按照有关 法 律 法 规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要 求 履 行 决 策 程 序 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第四章 风险处置程序
在 与 国 机 财 务 发 生 存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期 间 , 国 机 财务出现下列
规定的任一情形时,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同时及时履行相应的
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1.国机财务出现违反下列业务情形:
(1)除协助国机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实现交 易款项的收付外,不 得从事
除 中 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 理局批准之外的离岸业务或资金跨境业务;
(2)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2.国机财务出现不符合下列监管指标的: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11)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指标。
3.国机财务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
款、网络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盗抢或诈骗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4 .国 机 财 务 发 生 可 能 影 响 正 常 经 营 的 重 大 机 构 变 动 、股权交易或者
经营风险等事项;
5.国 机 财 务 主 要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出 现 危 机 或 其 他 严重问题,对国
机财务造成重大影响;
6.国机财务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国机财务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
金的 10%;
8.国机财务在媒体(含网络等其他方式)出现负面舆情,对国机财务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9.国机财务因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0.国机财务被监管机构责令进行整顿;
11.其他可能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事项。
风险发生后,工作组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 导 小组在及
时组织人员了解信息,分析整理情况后报告公司董事会。
风 险 处 置 预 案 程 序 启 动 后 , 领 导 小 组 要 组 织 工 作 组 敦促国
机财务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风险发
生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
风险处 置 方 案 要 根 据 风 险 情 况 的 变 化 以 及 实 施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时进行
修订、补充。风险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及应达到
的目标;
2.各项化解措施的组织实施;
3.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公司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风险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领
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风险化解措施,积极做好
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理
突发性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国机财务
的监督,重新对国机财务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进行评估,适当调整存款等金融业务
比例。
针对国机财务突发性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领导
小组要组织工作组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
好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本预案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