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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医药: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9-017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按产
        品或
关联                                                                           占同类交
        劳务                                           2018 年发   2018 年授
交易               关联人                总金额                                  易比例
        等进                                             生额       权金额
类别                                                                             (%)
        一步
        划分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
购买                                15,000             8,077.95     30,000       0.28%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商品
或接    药品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               18,000
                                     1,500             1,052.30      1,500       0.04%
受劳               限责任公司
务             南京中山制药有限
                                     1,500             1,002.74      1,000       0.03%
                     公司
销售
商品    原材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
或提    料、                        50,000    50,000   34,524.32    25,000       1.10%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供劳    药品
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西药原料和制剂、生化制品、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化妆
品、医药包装装潢印刷制品、天然饮料生产、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梁玉堂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400 万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58 号

       (2)、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陈刚
                                         1
    注册资本:人民币 6,177.64 万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中路 1 号

    (3)、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生产、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成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 9,714.31 万元
    住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 21 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10.1.3 第(二)项之规定。
    (2)、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南京新
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10.1.3 第(二)项之规定。
    (3)、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系过去十二个月内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
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10.1.6 第(二)项和 10.1.3 第(二)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公司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各公司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
的可能性较小。

     4、2018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金额人民币8,077.95
万元,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金额人民币34,524.32万元;
    (2)、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金额人民币
1,052.30万元,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金额人民币0万元;
    (3)、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金额人民币1,002.74
万元,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金额人民币0万元;

     5、2018 年度公司与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之间实际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 1,002.74 万元,超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金额 2.74 万元;
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实际销售商品 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4,524.32 万元,超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金额 9,524.32 万元;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对上
述超额部分进行预计,但 2018 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
营相关的正常经营活动,均按照同类原材料和药品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且占同
类交易比例微小,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超出购
买商品或接受劳务金额 2.74 万元,超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金额 9,524.32 万元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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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同类原材料和药品的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为药品,向关联方销售主要原材料和药品,均为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医药产品的销售,公司本着就公平竞争、按质论价、
保障供应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也本着公开、公平、
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
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极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不利影响。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药品采购及销售协
议》,约定双方日常交易药品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明显偏离向市场
独立第三方销售或同样药品的市场公允价格,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公司其关联采购与销售均未签署专门的关联交易协议,均为根据
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与相关的供应商、销售商签署相应的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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