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南京医药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3-02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减
少资金占用,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资产池(限银行承兑汇
票)业务。本业务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度不超过(含)60 亿元(人
民币,下同),有效期两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票据池业务合作回顾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合作金融
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本业务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度不超过(含)
60亿元,有效期两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应收票据存入金
融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票据资源的统筹使用,解决购销活动中收付票据期限
以及金额错配问题,减少了应收票据资金占用,节省资金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
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二、拟开展资产池业务基本情况
(一)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一般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
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
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
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
务的主要载体。
公司可将持有的协议金融机构认可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存单、银行承
兑汇票等随时入池质押,自动分类生成资产池融资额度,在额度内办理各类银行
融资业务。
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
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
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
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模式
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享资产池 60 亿元额度,其中风险敞口不超过 20 亿
元,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鉴于控制风险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资产池业务仅针对银行承兑汇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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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产品(在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约定),其他产品暂不涉及。资产池内票据
可根据资产池成员单位需求,进行贴现、背书转让。
(三)开展方式
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签署适用于企业集团资产池业务的资产池业务相关合
作协议,以及该协议项下的融资合同。融资合同具体约定每笔主债务金额、利率、
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为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质押票据实行分别提交、集中使用的额度化管理模式。出质票据分别质押入
池后,所有交付给合作金融机构的质押票据共同构成质押资产池。在协议有效期
和约定范围内,合作金融机构结合资产池中全部质押票据的票面金额、质押率对
全体签约企业可融资金额【∑(票面金额*质押率)+全部资产池质押保证金账户
余额)】进行管理。申请融资的签约企业在可融资金额范围内向融资行(签约企
业所在地代表合作金融机构受理签约企业资产池项下融资申请、审核并发放融资
的合作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可融资金额由全体签
约企业共享。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以各自所有的资产,为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授信共同提供担保,并形成担保资产池,以
及按照资产池协议约定的方式提用相应额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
须另行与合作金融机构签署《资产池出账最高额质押合同》或其他最高额担保文
件,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将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
化原则确定。
(四)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
行将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五)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一级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结构
1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其 86.36%的股权,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
2 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其 13.64%的股权。
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
3 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
公司持有其 70.407%的股权,漳州片仔廣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其 24%的股权,福州弘润达企业管理
4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4.593%的股权,桂林
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的股权。
公司持有其 81.08%的股权,其余 18.92%的股权为
5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共同持有。
6 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7 南京医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8 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 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公司持有其 70%股权,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
持有其 24%股权,陈支援持有其 6%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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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南京医药常州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2 南京医药扬州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3 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4 南京医药泰州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5 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公司持有其 71.1%股权,昆明市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16 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
持有其 28.9%股权。
公司持有其 51%股权,翁家润持有其 39.94%股权,
17 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 胡建英持有其 4.9%股权,刘敏伟持有其 4.16%股
权。
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南京杏通元企业管理合伙企
18 南京医药杏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49%股权。
公司持有其 51%股权,江苏德轩堂医药(集团)有
19 南京医药德轩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其 35%股权,南京锦康富益企业咨询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4%股权。
注:1、表格列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不存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的情形。
2、表格列示均为公司一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或分公司未做列示。
(六)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两年内。
三、 资产池业务决策程序
(一)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资产池(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本业
务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度不超过(含)60 亿元,有效期两年,业务
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池(限银行承兑汇票)
业务办理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业务等相关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两年。
(二)鉴于资产池业务的实施将产生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权利义
务的法律关系,为进一步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公司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
业务的议案》作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形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四、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
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
证等到期回款的入账账户。如为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应
收票据或信用证与应付票据或其它资产池输出产品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
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
响。如为信用担保方式,则不受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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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资产池业务是公司以保证金账户内的全部资金为资产池项
下业务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公司有可能会临时性代控股子公司归还其资产池项
下的到期债务。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资产池业务是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先进行质押,
在任一时点上,入池资产余额与保证金账户余额之和构成资产池质押额度,质押
的资产已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同时,资产池业务的成员单位仅包
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账户统一归集,资金统一管理,因此,
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五、资产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委托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票据保管,鉴别承兑人资信,到期自动托
收,票据实现信息集中化,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与风
险。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各地分支机构进
行集中管理,实现票据资源的统筹使用,解决购销活动中收付票据期限以及金额
错配问题,减少应收票据资金占用,节省资金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公司通过资产池业务可掌握使用资产池业务的各控股子公司的票据资
产情况,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统筹使用,提高融资灵活度,全面盘活票据资产,提
高公司票据结算占比,持续优化公司经营性现金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资产池业务可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统筹使用,全面盘活票据资产,提
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持续优化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我们
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有效期内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资产
池业务,有效期两年,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开展资
产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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