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 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研 究,发表意见如下: 1.经审查刘武先生、施煜先生、沈睿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未发 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发现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认为能够满足公司董事的任 职要求。 2.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武先生、施煜先生、沈睿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步亭、安景文、崔松鹤 202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