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商股份: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1-01-30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 A 股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
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
产。”
首商股份就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及分
析。经核查及分析,首商股份认为: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首商股份不存在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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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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