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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商股份:首商股份关于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 2021-057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下属小汤山仓库房产参考评估值转让给北京西单
友谊集团(现更名为“北京西单友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友公
司”)。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
    2021 年 5 月 7 日,首商股份和西友公司就上述交易签订了《资
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次资产转让价款预估为人民币 288
万元,最终交易价款应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
为依据确定。双方将在备案完成后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资产转让价
款金额。
    因西友公司为首商股份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下属全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上述交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小汤山仓库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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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21 年 9 月 17 日,首商股份与西友公司就上述交易签订《资产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参照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资
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88.24 万元;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在本补充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 70%;于完成资产过
户登记手续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资产转让价
款的 30%。双方同意,于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共同积极配合办理标的
资产过户登记手续。
    三、签订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资产转让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交
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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