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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电能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5-12-04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编号:临 2015-03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因公司经营领域进一步扩大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变化,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就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建设、
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粉煤灰、石
膏、硫酸铵、石灰石及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
加工与销售;自有房产、土地及设备租赁;开发、生产、销售保温管
道;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施工总承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装卸。”现在此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
“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风力、
生物质能、光伏发电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第一百二十五条原为“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五
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
人士。”现修改为“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中
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议案还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