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 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 1288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声 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4 二、评估目的............................................................................................................................................. 1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2 四、价值类型............................................................................................................................................. 30 五、评估基准日......................................................................................................................................... 30 六、评估依据............................................................................................................................................. 30 七、评估方法............................................................................................................................................. 3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1 九、评估假设............................................................................................................................................. 44 十、评估结论............................................................................................................................................. 4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53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54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55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I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 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 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 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 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 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企业经营预测资料由委托人、被 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 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 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 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 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 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 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 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并合 理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 估程序,对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对各 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在华电集团系统内进行协议转让。为 此,需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 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等,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 估结论如下: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859,608.02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10,929.53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48,678.49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320,133.04 万元,增值 额为 1,571,454.55 万元,增值率为 209.9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 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 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 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 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 司,被评估单位为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未约定明确 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简介 1.委托人一 企业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公司”) 法定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19 号楼 B 座 经营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19 号楼 B 座 法定代表人:董凤亮 注册资本:拾玖亿陆仟陆佰陆拾柒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建设、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行 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煤炭销售; 粉煤灰、石膏、硫酸铵、石灰石及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的生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产、加工与销售;自有房产、土地及设备租赁;开发、生产、销售保温管道; 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施工总承 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装卸;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 设和经营管理,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涉及专 项管理规定及许可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华能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 约定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实际出资比例 社会公众股(A 股) 153,467.52 78.03% 153,467.52 78.03%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43,200.00 21.97% 43,200.00 21.97% 合计 196,667.52 100.00% 196,667.52 100.00% 2.委托人二 企业名称: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 法定住所:辽宁省铁岭市镇西堡三台子 法定代表人:刘刚 注册资本:145580.36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06 月 16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热)能的生 产和销售;电力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电 力物资、设备采购;发电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监理、运行及调试;防腐 保温工程;电力科技咨询;机械加工;普通机械、金属材料、电子产品、仪 器仪表、五金交电、水暖器材、橡塑制品、塑料制品、水泥销售;货物运输; 汽车电机修理、通讯设备修理、土建修缮;厂内物业管理;外室电接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铁岭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 约定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实际出资比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股东 注册资本 约定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实际出资比例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5,580.36 100.00% 145580.36 100.00%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1.公司简况 公司名称: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业”) 法定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A303 室 经营场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A3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旺旺 注册资本:叁拾陆亿伍仟柒佰壹拾肆万贰仟捌佰陆拾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09 月 08 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炭的加工、储存;电力生产;货物装 卸服务;实业投资;资产受托管理;机械电子设备租赁;房屋出租及物业管 理;电力工程建设与监理;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转让、 培训、服务;煤炭高效燃烧技术与装置、电子信息技术开发、研究和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变更情况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8 日,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为 实施“以发电为主体,煤炭、金融为两翼”战略,整合华电集团内煤炭开发 和运营资源,重组华电燃料有限公司和华电开发投资公司而成立的控股子公 司。华电煤业经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批准在北京市登记注册,注册资本 5 亿元 人民币。 2006 年 4 月 6 日华电煤业首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10.6 亿元, 注册资本变为 15.6 亿元人民币。 2009 年 4 月 8 日华电煤业股东会通过增资 10 亿元的决议,截至 2009 年 12 月,华电煤业实收资本 19.97 亿元,2010 年 12 月,10 亿元的增资款全部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位。华电煤业注册资本变更为 25.6 亿元,实收资本为 25.6 亿元。 2010 年度华电煤业股东会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10.97 亿元的决议,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华电煤业注册资本为 36.57 亿,实收资本 36.57 亿元。 2014 年 9 月 30 日股东会会议通过《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受让 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世富一号(天津)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全部出 让其所持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12.5%的股权,并由公司其余股东(除无锡世 富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富海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所持华 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共同回购世富一号出让全部 12.5%的股权,各股 东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192,150.50 52.5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3,242.00 11.8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615.36 2.36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678.57 4.83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14,508.21 3.97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508.21 3.97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798.57 1.59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3,280.00 0.9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966.43 0.26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966.43 0.26 无锡世富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428.57 7.5 上海世富海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6,571.43 10 合计 365,714.29 100 2016 年 4 月 11 日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 权转让的议案》,会议同意无锡世富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让所持华电煤 业集团有限公司 7.5%的股权,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全额收购,各股东股权结 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19,579.07 60.0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3,242.00 11.82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投资者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615.36 2.36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678.57 4.83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14,508.21 3.97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508.21 3.97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798.57 1.59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3,280.00 0.9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966.43 0.26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966.43 0.26 上海世富海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6,571.43 10 合计 365,714.29 100 2018 年 5 月 22 日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议案》,会议 同意上海世富海华股份投资有限公司退出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10%的股 权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收购。回购完成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华电煤业的股权比例为 70.041%,上海世富海华股份投资有限公司完全退 出,其余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约定出资 实际出资 股东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比例 比例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56,150.50 70.04% 256,150.50 70.0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3,242.00 11.82% 43,242.00 11.82%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17,678.57 4.83% 17,678.57 4.83% 司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508.21 3.97% 14,508.21 3.97%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14,508.21 3.97% 14,508.21 3.9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615.36 2.36% 8,615.36 2.36%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 5,798.57 1.59% 5,798.57 1.59% 司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3,280.00 0.90% 32,80.00 0.90%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966.43 0.26% 966.43 0.26%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966.43 0.26% 966.43 0.26% 合计 365,714.29 100.00% 365,714.29 10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公司经营管理结构: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由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 使表决权;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3 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 人。 公司下设办公室(法律事务部)、规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安 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调度指挥中心(应急办、信息中心)、 机电(物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部、销售(物流) 管理部、党建工作部、监察部(纪检、巡查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等 15 个职 能部门。 4.近三年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华电煤业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合并)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863,996.02 942,807.45 870,970.24 非流动资产 4,952,153.07 4,899,770.22 4,865,230.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5,882.74 319,450.54 322,530.74 长期应收款 1,308.87 2,681.77 2,928.87 长期股权投资 210,659.78 207,761.37 213,107.62 固定资产 2,331,313.34 2,326,519.86 1,879,192.60 在建工程 755,857.03 726,029.43 697,121.82 工程物资 3,664.84 0.00 0.00 无形资产 1,200,447.83 1,166,950.96 1,405,013.15 开发支出 1,921.72 2,235.97 2,473.13 商誉 46,881.35 46,881.35 46,881.35 长期待摊费用 67,726.12 71,736.74 80,225.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52.69 11,060.39 197,598.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136.77 18,461.84 18,156.73 资产合计 5,816,149.09 5,842,577.67 5,736,200.39 流动负债 2,106,069.19 1,939,938.06 2,068,646.31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 2,245,563.46 2,260,500.55 1,833,089.32 负债合计 4,351,632.65 4,200,438.61 3,901,735.62 所有者权益 1,464,516.44 1,642,139.06 1,834,464.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769,481.56 885,285.24 1,042,514.84 益合计 华电煤业近三年利润表(合并)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一、营业收入 2,099,451.77 2,046,797.09 2,037,077.93 减:营业成本 1,728,111.13 1,283,007.55 1,220,686.27 税金及附加 63,407.49 101,464.68 107,658.32 销售费用 21,825.21 31,812.19 36,286.99 管理费用 69,152.03 70,005.62 70,524.55 财务费用 129,088.10 146,458.84 128,783.82 资产减值损失 42,688.61 8,200.00 116,210.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118.55 18,578.10 -92,835.1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2,844.30 2,109.2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297.76 427,270.61 266,201.46 加:营业外收入 5,892.46 3,988.65 6,416.22 减:营业外支出 10,365.48 4,083.44 8,172.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824.75 427,175.82 264,445.64 减:所得税费用 39,450.54 88,928.28 -87,467.3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374.20 338,247.54 351,913.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942.85 169,113.95 176,266.83 华电煤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20,165.31 216,555.95 247,091.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6,610.96 256,610.96 265,492.96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至到期投资 517,728.11 178,510.54 149,546.52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33,637.65 990,026.54 1,014,793.28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882.21 803.98 682.52 在建工程 3,171.70 3,414.77 97.17 工程物资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25.28 104.66 8,691.75 开发支出 1,843.81 2,029.96 2,242.89 商誉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170,969.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资产合计 2,034,065.04 1,648,057.36 1,859,608.02 流动负债 794,160.59 574,890.43 785,471.91 非流动负债 405,691.58 565,541.11 325,457.62 负债合计 1,199,852.16 1,140,431.54 1,110,929.53 所有者权益 834,212.87 507,625.82 748,678.49 华电煤业近三年的利润表(母公司)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2,000.72 2,420.63 1,218.09 减:营业总成本 125,315.32 562,609.96 -310,219.70 税金及附加 366.38 61.19 329.78 销售费用 443.92 1.18 0.53 管理费用 17,096.08 17,929.53 20,611.65 财务费用 46,620.34 47,232.77 49,484.87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35.39 497,385.30 -380,646.53 其他 0.00 0.00 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0.00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44,346.31 233,714.15 -241,747.60 号填列) 其他收益 0.00 0.00 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8,968.28 -326,475.18 69,690.19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88 90.81 749.37 减:营业外支出 0.00 202.19 1,551.7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8,957.40 -326,586.56 68,887.81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76.77 0.00 -170,969.8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0,034.17 -326,586.56 239,857.69 ”号填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会计报表均经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以上审计报告均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5.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华电煤业是委托人华能公司和铁岭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对各自所持有的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在华电集团系统内进行协议转让。为此,需对上 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 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859,608.02 万元;负债包括流动负债 和 非 流 动 负 债 , 总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1,110,929.53 万 元 ;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748,678.49 万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三)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的情况如下: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车辆和电子设备)、 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主要资产的类 型及特点如下: 1.设备类资产 (1)运输设备 车辆主要购置于 2003 年至 2017 年,主要用于企业办公,包括奥迪汽车、 别克商务车、帕萨特、本田雅阁等车辆。 (2)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主要包括各型号电脑、打印机、服务器、传真机、投影仪、电 视机、冰箱、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分布于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各地的办 公区内。 2.在建工程 华电煤业申报的在建工程有山西和顺前仪岭项目、临汾市能源投资项目 筹备处、新疆西黑山煤制天然气项目筹备处、十二连城项目、印尼萨拉托加 燃煤电厂项目等多个项目。截至评估基准日,除印尼萨拉托加燃煤电厂项目 外,其余项目均处于停滞状态,且未来不再进行投资建设。 3.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1,020,418.04 万元,核算内容为控股长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期股权投资 18 项和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 5 项。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 减值准备 5,624.76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014,793.28 万元。评估基准 日长期股权投资概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 序号 股权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账面金额 经营情况 例(%) 1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79.41% 111,593.45 111,593.45 正常 2 新疆昌吉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8.00% 21,200.00 21,200.00 正常 3 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2.00% 14,860.00 14,860.00 正常 4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51.00% 51,000.00 51,000.00 正常 5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51.00% 104,003.00 104,003.00 正常 6 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1.00% 90,042.91 90,042.91 正常 7 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 60.00% 161,095.00 161,095.00 正常 8 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2.65% 201,136.53 201,136.53 正常 9 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66.00% 37,522.00 37,522.00 正常 10 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 51.00% 20,400.00 20,400.00 正常 11 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 60.00% 53,298.00 53,298.00 正常 12 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5,000.00 正常 13 华电榆林煤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3,000.00 正常 14 北京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100.00% 1,454.01 1,454.01 正常 15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 100.00% 8,000.00 8,000.00 正常 16 华信保险公估公司 25.00% 50.00 77.29 正常 17 贵州华黔能源有限公司 50.00% 6,500.00 2,303.11 正常 注销办理过程 18 江苏华电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49.00% 2,450.00 3,642.06 中 19 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 33.50% 64,118.00 80,580.98 正常 20 陕西煤业黄陵建庄矿业公司 30.00% 10,830.00 44,584.95 正常 21 云南东源镇雄煤业公司 36.00% 17,082.60 0.00 正常 22 云南华电滇北能源有限公司 51.00% 5,100.00 5,100.00 已破产清算 23 北京华电光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65.40% 654.00 524.76 已破产清算 4.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为其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技术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及办公财务软件,具体情况如下: (1)无形资产-软件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办公软件,包括远光集 中核算管理系统、内控审计信息系统、远光财务软件等,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软件名称 购置时间 原始入账价值 账面价值 1 办公软件 2011-07 145,299.15 0.00 2 远光集中核算管理系统 2014-09 128,205.13 128,152.35 3 天津卓联科技(30%) 2014-08 2,688,000.00 2,688,000.00 4 内控审计信息系统 2017-09 13,675.21 13,675.21 5 远光财务软件 2015-05 43,800.00 43,800.00 6 办公软件 2014-06 15,800.00 15,800.13 合计 3,034,779.49 305,736.44 (2)无形资产-专利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共拥有专利 26 项,其中已授权 24 项,未 授权 2 项。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知识产权名称 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将醇醚与 C3~C8 烷 清华大学,华 烃转化为芳烃的催 1 发明专利 2013103472438 2013/08/09 2015/01/21 电煤业集团有 化剂及其制备与应 限公司 用方法 一种醇/醚催化转 清华大学,华 2 化制芳烃的多段流 发明专利 2013103469223 2013/08/09 2015/10/28 电煤业集团有 化床装置及方法 限公司 醇醚及烃类芳构化 华电煤业集团 3 的流态化催化剂及 发明专利 2013103471685 2013/08/09 2015/06/17 有限公司,清 其制备和应用方法 华大学 一种醇醚转化为芳 华电煤业集团 4 烃的催化剂、其制 发明专利 2013103845522 2013/08/29 2015/02/18 有限公司,清 备方法及使用方法 华大学 一种由烷烃制备芳 清华大学,华 5 烃的流化床装置及 发明专利 2013103924793 2013/09/02 2015/10/28 电煤业集团有 其制备方法 限公司 一种甲醇芳构化过 华电煤业集团 6 程的催化剂再生器 发明专利 2013104445955 2013/09/23 2015/08/12 有限公司,清 及再生方法 华大学 7 醇醚转化制备苯和 发明专利 2013104928240 2013/10/18 2015/06/17 华电煤业集团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知识产权名称 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对二甲苯的系统和 有限公司,清 工艺 华大学 一种甲醇芳构化废 华电煤业集团 8 水的处理回用的系 发明专利 2013104930151 2013/10/18 2016/05/18 有限公司,清 统与方法 华大学 一种甲醇芳构化工 华电煤业集团 9 艺废水处理的系统 发明专利 2013104928202 2013/10/18 2015/09/30 有限公司,清 与方法 华大学 一种醇/醚转化制 华电煤业集团 10 备对二甲苯的装置 发明专利 2014101060620 2014/03/20 2015/06/24 有限公司,清 及方法 华大学 一种芳构化过程的 华电煤业集团 11 在线取样与分析的 发明专利 2014101369460 2014/04/04 2017/02/15 有限公司,清 系统与方法 华大学 一种液化气芳构化 华电煤业集团 制备芳烃的流化床 12 发明专利 2014101369475 2014/04/04 2015/11/18 有限公司,清 反应装置及使用方 华大学 法 一种芳构化过程的 华电煤业集团 13 在线取样系统及方 发明专利 2014101488648 2014/04/14 2015/12/09 有限公司 法 华电煤业集团 一种煤制芳烃的系 14 发明专利 2014104473216 2014/09/03 2016/04/20 有限公司,清 统及方法 华大学 一种余热利用的醇 清华大学,华 15 /醚制烃类装置及 发明专利 2015101669027 2015/04/09 2017/06/30 电煤业集团有 其使用方法 限公司 一种甲醇/二甲醚 华电煤业集团 转化制取芳烃的催 16 发明专利 2015106591550 2015/10/12 2017/09/26 有限公司,清 化剂的原位合成方 华大学 法 一种甲醇制芳烃副 华电煤业集团 17 产液化气的分离系 发明专利 2015108967008 2015/12/08 2017/07/14 有限公司 统和方法 一种烟气固含量在 华电煤业集团 18 发明专利 2015109800469 2015/12/23 2019/02/15 线测量系统及方法 有限公司 一种芳构化过程的 华电煤业集团 19 催化剂在线取样系 发明专利 2015109799279 2015/12/23 2018/11/17 有限公司 统及方法 一种低碳烃流化床 华电煤业集团 20 发明专利 2016104200792 2016/06/13 2018/09/28 芳构化装置及应用 有限公司 一种合成气直接制 华电煤业集团 21 备芳烃的催化剂及 发明专利 2016105507011 2016/07/13 2017/01/04 有限公司,清 其制备和应用 华大学 22 一种低碳烃流化床 实用新型 2016205711714 2016/06/13 2016/11/23 华电煤业集团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知识产权名称 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芳构化装置(实用新 有限公司 型) 一种用于煤化工的 华电煤业集团 23 待生催化剂汽提装 实用新型 2017208010797 2017/07/04 2018/06/22 有限公司 置(实用新型) 华电煤业集团 一种含芳烃废水处 24 发明专利 201711488612X 2017/12/30 2018/06/01 有限公司,清 理的系统 华大学 华电煤业集团 一种环氧丙烷联产 25 发明专利 2018106994803 2018/06/29 有限公司,清 芳烃的系统和方法 华大学 华电煤业集团 一种合成气制芳烃 PCT/CN2017/09106 26 2017/06/30 有限公司,清 的系统及方法 8 华大学 5.企业申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评估基准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65,492.96 万元,核算内容为 对 11 家单位的投资。评估基准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权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股权比例 账面价值 经营情况 1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公司 2004 年 10.00% 56,344.00 拟转让股权 2 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 2011 年 20.00% 17,000.00 正常 3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2005 年 3.76% 10,150.00 正常 4 华信保险经纪公司 2005 年 6.00% 600.00 拟转让股权 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 5 2013 年 14.02% 26,350.00 正常 限公司 石太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 6 2007 年 7.11% 51,072.68 正常 任公司 7 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10.70% 22,522.12 正常 8 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1.67% 50,000.00 正常 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 9 2010 年 1.00% 27,924.00 正常 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 10 2017 年 3.19% 3,000.00 正常 限公司 11 福建港福源船务有限公司 2006 年 12.00% 530.16 正常 合计 265,492.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况如下: (1)中国华电集团财务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①企业名称: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华财公司”) ②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③法定代表人:郝彬 ④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西楼 10 层 ⑤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西楼 10 层 ⑥注册资本:伍拾亿元整 ⑦经营范围: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 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 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 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 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180,741.10 36.15% 2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17,705.00 23.54% 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4,650.00 14.93% 4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 5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4,730.00 4.95% 6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9,785.00 3.96% 7 福建华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2,365.00 2.47% 8 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2,365.00 2.47% 9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7,658.90 1.53% 合计 500,000.00 100.0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 财务公司所有股权。 (2)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投公司”) ②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③法定代表人:靳伟文 ④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 2 号楼 1111 室 ⑤经营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 2 号楼 1111 室 ⑥注册资本:捌亿伍仟万元整 ⑦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咨询,对科技产业的投资,房地产 的开发及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凭资质),机电设备的安装(除特种设备),国内 贸易(除专项审批),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酒店管理,建筑科 技节能领域的技术服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硬件、软 件及网络系统的开发、销售,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针纺品、文教体育用品、 办公设备的销售,仓储(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29,750.00 35.00% 2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5,500.00 30.00% 3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0 20.00% 4 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4,250.00 5.00% 5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4,250.00 5.00% 6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4,250.00 5.00% 合计 85,000.00 100.00% 评估基准日,华电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转让其持有的华电置业股 权涉及到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评估业务。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华电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电置业”) ②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③法定代表人:张泽星 ④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中国华电大厦 B510 室 ⑤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中国华电大厦 B510 室 ⑥注册资本:贰拾陆亿玖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⑦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不含土地成片开发;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 字楼和国际会议中心的建设、经营;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销售自行 开发后的商品房;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仓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117,080.00 43.403% 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2,420.00 8.311% 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250.00 2.690% 4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0.00 7.470% 5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2,900.00 1.075% 6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900.00 1.075% 7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5,800.00 2.150% 8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10,150.00 3.760% 9 中国华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7,600.00 6.525% 10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2,900.00 1.075% 11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2,900.00 1.075% 12 陕西华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900.00 1.075% 13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12,900.00 4.78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4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7,900.00 2.930% 15 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 3,300.00 1.220% 16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11,000.00 4.078% 17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700.00 3.230% 18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公司 11,000.00 4.078% 合计 269,750.00 100.00% 评估基准日,华电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转让其持有的华电置业股 权,拟进行资产评估业务。 (4)华信保险经纪公司 ①企业名称: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保险经纪”) ②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③法定代表人:胡永庆 ④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西楼办公 1119-1124 室 ⑤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西楼办公 1119-1124 室 ⑥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⑦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 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 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500.00 35.00% 2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600 6.00% 3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0 6.0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 6.00% 5 山东天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 6.00% 6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600 6.00% 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300 3.00% 8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300 3.00% 9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300 3.00% 10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300 3.00% 11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300 3.00% 1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00 3.00% 13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 300 3.00% 14 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300 3.00% 15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00 3.00% 16 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00 3.00%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 17 300 3.00% 司 18 陕西华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 19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1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华信保险经纪 公司所有股权。 (5)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华清公司”) ②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③法定代表人:谢春旺 ④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楼 2 层 A0037 ⑤经营场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楼 2 层 A0037 ⑥注册资本:拾柒亿元整 ⑦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和液化天然气)有关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和咨询;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和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天然气管网建 设、管理;进出口业务;气体矿产勘查;不储存经营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镇燃气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实际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105,105.90 55.91% 2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6,539.00 30.07% 3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6,350.00 14.02% 合计 187,994.90 100.00% 本次评估未取得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相关财务资料。 (6)石太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①企业名称:石太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石铁客运”) ②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③法定代表人:范钦爱 ④住 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 198 号 ⑤经营场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 198 号 ⑥注册资本:柒拾亿零叁仟壹佰肆拾捌万叁仟贰佰贰拾元整 ⑦经营范围:石太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和通道的客运业务及专线的货运 业务;铁路设备物资供应;高速铁路工程技术咨询;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铁路局 320,000.00 45.51% 2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3,477.42 16.14% 3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1,135.90 10.12%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河北省建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6,000.00 7.96% 5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7.11% 6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50,000.00 7.11% 7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84% 8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1.42% 9 山西天易外贸货源有限公司 10,000.00 1.42% 10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2,535.00 0.36% 合计 703,148.32 100.00% 本次评估未取得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相关财务资料。 (7)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①企业名称: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乌铁公司”) ②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③法定代表人:范卫斌 ④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545 号 ⑤经营场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545 号 ⑥注册资本:贰拾壹亿零肆佰捌拾柒万壹仟贰佰叁拾元整 ⑦经营范围:铁路客货运输、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危险货物运输(3 类);铁路物资采购与供销;铁路运输设备租赁;铁路房屋及 土地资产租赁;场地出租;汽车租赁;专用线、专用铁路的受托管理;铁路 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本系统内的房屋维修、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一般货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广告的制作、发布及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矿产品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73,670.49 35.00% 2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6,835.25 17.5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2,522.12 10.70% 4 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 22,522.12 10.70% 5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8,312.38 8.70% 6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8,312.38 8.70% 7 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8,312.38 8.70% 合计 210,487.12 100.00% 本次评估未取得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相关财务资料。 (8)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①企业名称: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蒙铁公司”) ②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190) ③法定代表人:王连春 ④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 30 号呼和浩特铁路 局办公楼北楼 1 层 104、105 号 ⑤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 30 号呼和浩特铁 路局办公楼北楼 1 层 104、105 号 ⑥注册资本:贰佰贰拾壹亿捌仟万元整 ⑦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张集、集包第二双线铁路客货运输,相关 的铁路客货运输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张集、集包第二双线铁路的建设,张 唐铁路的建设,相关的铁路配套设施建设;运输设施修理制造(除专营);经销 物资机械设备;仓储物流;对铁路、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 发行业投资;技术咨询服务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呼和浩特铁路局 730,000.00 32.91% 2 北京铁路局 438,000.00 19.75% 3 国投交通公司 258,000.00 11.63%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98,000.00 8.93% 5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44,000.00 6.49% 6 华能能源交通闰业控股有限公司 120,000.00 5.41% 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 4.96% 8 鄂尔多斯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90,000.00 4.06% 9 河北建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 3.61% 10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2.25% 合计 2,218,000.00 100.00% 本次评估未取得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相关财务资料。 (9)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铁公司”) ②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③法定代表人:王金虎 ④住 所: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新和路 11 号 ⑤经营场所: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新和路 11 号 ⑥注册资本:伍佰壹拾玖亿元整 ⑦经营范围:铁路通道主体和配套工程建设;铁路运输;装卸;仓储(不 含危险品);铁路运输设施、设备、配件制造、安装及维修;自有设备租赁, 咨询服务;设备物资采购、供应、销售;广告、餐饮旅游服务;土地综合开 发;货物运输代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自有场地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物 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停车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1,779,651.00 34.29% 2 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1,038,000.00 20.0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749,955.00 14.45% 4 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41,150.00 8.50% 5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415,200.00 8.00% 6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415,200.00 8.00% 7 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7,044.00 4.76% 8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1,900.00 1.00% 9 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51,900.00 1.00% 合计 5,190,000.00 100.00% 本次评估未取得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相关财务资料。 (10)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中煤交易公司”) ②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③法定代表人:王宇魁 ④住 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6 号 ⑤经营场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6 号 ⑥注册资本:玖亿肆仟万元整 ⑦经营范围:为煤(焦)炭和煤制品、铁矿制品、铝矾土的矿产品的交易 订货、融资结算、质量检测提供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与上述业务有关 的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及软 件开发应用;自有房屋、办公及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 产品的批发;煤炭、焦炭、煤制品、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钢材、 铝矾土矿石、生铁的经营;电力业务:光伏发电;汽车租赁、洗车、装潢; 机动车维修;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10.64% 2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6,000.00 6.38% 3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200.00 4.47% 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4.26% 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4.26% 6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4.26% 7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4.26%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8 4,000.00 4.26% 司 9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4.26% 10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4,000.00 4.26% 11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 4,000.00 4.26% 12 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4,000.00 4.26% 13 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4.26% 14 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4,000.00 4.26% 15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500.00 3.72% 16 北京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3.19% 17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3.19% 18 深圳市广汇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3.19% 19 国家电投集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3.19% 20 山西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3,000.00 3.19% 21 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13% 22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13% 23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13% 24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13% 25 江苏省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06% 26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06% 27 山西航晨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800.00 0.85% 28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500.00 0.53% 合计 94,000.00 100.00% 本次评估未取得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相关财务资料。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1)福州港福源船务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福州港福源船务有限公司(简称“福船公司”) ②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③法定代表人:张丹波 ④住 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新村四区 1 号综合楼三层 ⑤经营场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新村四区 1 号综合楼三层 ⑥注册资本:肆仟肆佰壹拾捌万元整 ⑦经营范围: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 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经营地域:福州港) (有效期详见许可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公司股权情况: 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福建福港拖轮有限公司 2,650.80 60.00% 2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1,237.04 28.00% 3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30.16 12.00% 合计 4,418.00 100.00% ⑨评估基准日,福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资产总计 7,719.21 负债总计 371.51 营业总收入 4,055.65 营业总成本 3,775.88 净利润 207.90 (四)企业申报的其他表外资产情况 除上述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外,企业无申报表外资产。 (五)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相关资产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华电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值引用了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 030000 号资产评估报告结论,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评估目的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 其持有的华电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评估价值为 853,713.63 万元。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 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委托人选择此基准日主要是考虑到选择距离 经济行为的实现日较近的会计期末。评估基准日的选择对评估结果没有重大 影响,能较为合理地反映相关资产的最新状况。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 《中共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第 16 期); 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5)。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正); 3.《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6 号发布,财政部 令第 97 号修改);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 年 11 月 28 日国务院 第 197 次常务会议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9.《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378 号,国务院令第 588 号修订); 10.《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令第 32 号);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 12.《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 [1992]36 号);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12 号); 14.《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 权[2006]274 号); 15.《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 16.《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 [2009]941 号); 1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 64 号); 18.《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财政部关于修 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 76 号);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91 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令第 50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65 号修订); 2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2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6 年 12 月 25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4. 《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3 年 12 月 7 日国务 院令第 645 号第三次修订); 2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年 8 月 29 日修正后颁布); 27.《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0 号令)、《矿 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令); 28.《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2 号令); 2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30.《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31.《〈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实施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 [2007]40 号通知); 3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33.《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 CMV13051-2007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34.《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 号); 3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 36.《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 37.《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 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 号);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改经体[2015]2752 号); 39.有关其他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 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13.《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5.《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6.《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 17.《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8 年 10 月); 18.《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8 年 8 月); 19.《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10 年 9 月)。 (四)权属依据 1.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股份持有证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出资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 6.采矿许可证; 7.勘查许可证; 8.机动车行驶证; 9.有关产权转让合同; 10.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1 号,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2.《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 令 2012 年第 12 号,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3.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外汇汇率; 4.《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9 年); 5.企业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概算、设计概算等资料; 6.企业提供的相关工程预决算资料; 7.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 8.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付款进度统计资料及相关付款凭证; 9.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0.企业有关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 11.企业提供的主要产品目前及未来年度市场预测资料; 12.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原材料购买合同; 13.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14.《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 [2016]504 号); 1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 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6.《陕西省首批(30 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及部分矿种收 益基准率》陕自然资发〔2019〕11 号; 17.《山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晋财综[2018]25 号; 18.Wind 资讯金融终端; 19.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3.《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 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第 678 号);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6.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 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 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 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 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 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 方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收益法。评估方法选择采用理由 如下: 选用市场法评估的理由:华电煤业能够在资本市场中找到足够数量的与 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企业;由于产权交易市场发达,能够找到足够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可比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理由:华电煤业经营相对稳定,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 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合理预测,并 可以用货币衡量;未来收益年限可以合理预测,故本次评估选用了收益法。 (一) 收益法 1.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 (1)收益法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 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非正常经营活动无 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负债 有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 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带有借款性质的其他应付款等。 其中,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 增加额 (2)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 对较差,本次评估按照惯例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企业 未来现金流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现金流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预 测期预测到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年度。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确定预测期为 6 年,预测至 2024 年。 (3)收益期限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 资产的使用年限、企业生产经营期限及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 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预估假设被评估 单位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4)净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 下: (预测期内每年)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 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 外收支净额-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5)终值的确定 收益期为永续,终值公式如下: 终值=永续期年预期自由现金流/折现率 永续期年预期自由现金流量按预测末年自由现金流调整确定。具体调整 事项主要包括折旧、资本性支出等。其中资本性支出的调整原则是按永续年 在不扩大规模的条件下能够持续经营所必需的费用作为资本性支出。 (6)折现率的确定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净现 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公式: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公式如下: (7)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 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本次 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8)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 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包括不具有控制权的 长期股权投资。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 中的应收股利、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待抵扣进项税等、在建工程中停止或未来 投资计划不确定的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委托贷款、开发支出未来不再 投入项目的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等。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及预付账 款中的往来款、其他应付款中的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及长期应付款中的补贴 款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9)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控股和部分非控股的被投资单位进行了整体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得 到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对于煤炭企业,资产基础法 与收益法计算应趋同,主要资产均采用收益法计算,因此采用收益法一种方 法即可(对于长投单位难以预测未来收益的,只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在母公 司收益法评估中,对于子公司采用了收益法进行评估的选用收益法结果,对 于只采用资产基础法的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乘以持股比例得到长期股权投 资的评估值。 (10)未合并子公司投资 评估人员首先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及未单独评估的非控股被投资单位 的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等的资料,以确定 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针对各自具体的情况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1)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被评估单位 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的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利息。付息 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 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 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 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 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 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 体方法。 两种方法的共同特点是均需要使用相应的价值比率(乘数)进行对比,并 最终以此为基础评估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或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由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于交易案例资料难以收集且无法了解其中是否存在非市场价值因素,本次评 估不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由于资本市场上煤炭行业的上市公司较多,可以 在其中选出可比企业进行分析比较,本次选择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 基本步骤具体如下: 1.选择可比企业 (1)选择资本市场 目前,国内煤炭行业的企业主要上市地是境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煤炭企业 27 家。 被评估单位华电煤业为国内企业,注册地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 路 10 号 A303 室,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 生产、电力生产、港口运输等。国内资本市场上从事煤炭行业的上市公司较 多,与被评估单位业务相近,故本次选择的资本市场是国内证券市场。 (2)选择准可比上市公司 收集国内证券市场上的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选择其中与被评 估单位业务类别接近、业务范围相当、企业规模差异较小的上市公司作为准 可比企业。 (3)选择可比企业 在准可比企业中进行适当筛选,以确定合适的可比企业。本次选择考虑 的因素主要是业务构成、财务状况、企业规模等因素。 2.分析调整业务、财务数据和信息 主要是将可比企业和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调整,使调整后的 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主要分析调整事项如下: (1)选择、计算、调整价值比率 在对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调整后,需要选择合适的 价值比率,并根据以上工作对价值比率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调整。 (2)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企业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的差异; (3)调整非经常性的收入和支出; (4)调整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及与其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5)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调整的其他事项。 3.选择、计算、调整价值比率 选取可比企业作为样本,选取盈利能力、企业规模、营运能力、风险管 理能力、未来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作为可比指标。 4.运用价值比率 本次评估选择市盈率(P/E)作为主要价值比率,选择市净率(P/B)作为辅助 价值比率。 以各可比企业的市盈率(P/E)为基础,通过对可比企业财务比率指标的分 析,将被评估单位相应的财务指标与可比企业逐一进行比较调整,得出以各 可比企业的市盈率(P/E)为基础调整后的市盈率(P/E),经综合分析后确定被评 估单位的市盈率(P/E),然后乘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当期归属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考虑缺乏 流动性折扣前)。 5.考虑缺乏流动性折扣 被评估单位为非上市公司,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需考虑缺乏流动性折 扣,即在考虑缺乏流动性折扣前市场价值的基础上,扣除缺乏流动性折扣, 得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 6.加计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在扣除缺乏流动性折扣后,还需加计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得出被评 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 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2019 年 6 月 17 日,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一致,并与 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拟定评估计划 2.组建评估团队 3.实施项目培训 (1)对被评估单位人员培训 为使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料的填报 工作,确保评估申报材料的质量,我公司准备了企业培训材料,对被评估单 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派专人对资产评估材料填报中碰到的问题进行解 答。 (2)对评估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评估项目的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拟定的资产评估方 案,我公司对项目团队成员讲解了项目的经济行为背景、评估对象涉及资产 的特点、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操作要求等。 (三)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于 2019 年 7 月 4 日至 2019 年 7 月 27 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 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 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 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 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 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 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 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 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 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 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 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土地、矿权、设备类等资产的产权 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 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2.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进 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管 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资料收集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 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 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 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 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 估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 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反馈 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 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 担当其职务; 5.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 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 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 均流出; 4.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属子公司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甜水堡煤矿项目正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常建设,按期投产; 5.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属子公司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煤矿项目正 常建设,按期投产; 6.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属子公司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在建的码头 等工程建设项目正常建设,按期投产; 7.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属子公司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袁大滩煤矿正常投 产后,先期开采的资源通过资源置换获得,超出置换部分参考《陕西省首批 (30 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及部分矿种收益基准率》(陕自然 资发〔2019〕11 号)确定资源价款成本; 8.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属子公司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完全缴纳 价款的资源储量参考《陕西省首批(30 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及 部分矿种收益基准率》确定资源价款成本; 9.假设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甜水堡煤矿、陕西煤业集团黄陵建庄矿业 有限公司建北煤矿、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鄂尔多斯市东方煤 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家梁煤矿,采矿证能如期办理。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 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 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收益法评估结果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859,608.02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10,929.53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48,678.49 万元。 收 益 法 评 估 后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为 2,320,133.04 万 元 , 增 值 额 为 1,571,454.55 万元,增值率为 209.90%。 (二)市场法评估结果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736,200.39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901,735.62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834,464.77 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2,514.84 万元。华电煤业集团有 限公司(母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859,608.02 万元,总负债账面 价值为 1,110,929.53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48,678.49 万元。 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107,519.19 万元,与公司合并口径 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相比增值额为 1,065,004.35 万元,增值率 为 102.16%;与母公司口径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相比增值额为 1,358,840.70 万 元,增值率为 181.50%。 (三)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320,133.04 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107,519.19 万元,两者相差 212,613.85 万元,差异率为 10.09%。 收益法评估结果与市场法评估结果两者存在一定差异,分析差异原因, 主要是两种方法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 价评估对象的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 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获 利能力考虑其价值。 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负责华电系统的电煤供应以及煤矿、 煤电化一体化、煤炭深加工、煤炭储运等项目的投资公司;除了拥有目前的 成熟固定资产投资成果、大量的营运资金,企业还拥有一定的客户资源、稳 定的供应商、良好的口碑、经验丰富的行业管理人才。企业在同地区同行业 具有一定竞争力,未来预测的收益具有可实现性。 而市场法评估结果以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评估人员 对评估对象、可比公司进行了必要的分析调整,但在产品或业务细分、运营 模式等方面的差异性仍存在难以充分调整的因素。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 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因此本次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被评 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华电煤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2,320,133.04 万元。 (四)评估结论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多个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企业的盈利来源于 长期股权单位的价值。其产生的作用在企业账面价值无法体现,同时也无法 体现企业未来的发展能力,但是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却具有重要影响。而收 益法是通过对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进行分析,综合考虑了 行业竞争力、公司的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等无法量化的因素,更能反映企业 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 本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 价或者折价(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 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根据《资产评估法》、相关评估准则以及《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 导意见》,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 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 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 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不得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 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评估利用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2019]17500 号和[2019]7185 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 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 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四)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说明 1.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 72 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 权证(不动产权证),被评估单位出具了产权承诺函,承诺资产归其所有,不 存在产权纠纷,若发生与产权相关的法律纠纷,由被评估单位承担责任。 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在建工程-新农村建设房屋及附属工程为原榆阳 煤矿为塌陷区移民搬迁用房及职工宿舍,整体项目包括 10 栋住宅及综合楼、 体育馆、锅炉房等配套建筑,后由于榆阳煤矿与榆林市城市规划重叠被迫关 闭,未产生原计划的塌陷区移民搬迁规模,至本次评估基准日,1-3#住宅建 筑物已建成转固,其他建筑物除一栋住宅楼仅盖了两层停止施工外,其他建 筑物均已完工,处于闲置状态。房屋建筑物所占土地仅支付了部分征地补偿 款,尚未办理完成建设用地相关手续。由于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按照账面值 进行了保留。 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榆阳煤矿井田与榆林市城市规划重叠问题,2011 年 9 月 9 日,省政府《关于妥善解决中能榆阳煤矿开采影响榆林市城市总体 规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1 年第 114 次)明确了 “采取资源置换、异地 重建的方式”解决。 2011 年 11 月 I4 日,省发展改革委 、省国土资源厅联合 下发了《关于解决中能榆阳煤矿采煤范围与榆林市城市规划相互影响有关问 题的函》( 陕发改煤电函〔 2011〕1228 号),明确了异地建设的井田为袁大滩 井田,并同意开展异地建设的前期工作。2013 年 9 月 12 日 ,省政府以《陕西 省人民政府关于中能榆阳煤矿煤炭资源异地置换整合问题的批复》(陕政函 〔2013〕161 号)同意将袁大滩井田异地重建纳入煤炭资源整合方案;2014 年 12 月 27 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煤化集团请求落实榆阳煤矿异 地置换项目补偿的意见》(陕发改煤电函〔2014〕1470 号)“建议原则同意陕 煤化集团的请求,用陕西中能煤田公司榆阳煤矿(面积约 13 平方公里)剩余 保有资源储量和王家梁勘查区已处置探矿权价款的资源储量,冲抵袁大滩井 田应处置价款的资源储量”。截至评估基准日,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预缴 了 5000 万元的袁大滩井田探矿权价款,取得了有效期一年采矿权证,具体资 源置换程序尚未开展。 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以资源置换异地重建的方式获得袁大滩煤矿的开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采权益,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与榆林市榆阳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 成立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开展袁大滩煤矿的建设工作,存在 矿业权持有者和实际经营方不一致的情况。 2.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共有 84 项,总建筑面积为 55,326.84 平方米。其中已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产 1 项,83 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纳入评估范围的东源镇雄长岭煤矿和朱家湾煤矿占地均未取得国有土地 使用证。 3.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约为 92,662.06 平方米,其中, 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建筑面积为 40,087.92 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 建筑面积约为 52,574.14 平方米。被评估单位提供了房屋产权承诺函等权属证 明资料证明上述无证房屋确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房屋产权 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评估单位提供了土地出让合同,证明上述土地使用权确实为被评估单 位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土地使用权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纳入评估范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7991.38 亩,其中,882.25 亩已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7109.13 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被评估单位提供了土 地使用权承诺函,证明上述土地使用权确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并承诺如果 上述土地使用权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被评 估单位提供了房屋产权承诺函等权属证明资料证明上述无证房屋确实为被评 估单位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房屋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内蒙古不连沟煤业采矿许可证证载采矿权人为鄂尔多斯市蒙泰不连沟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不连沟煤业 100%控股子公司),因采矿权价款事宜, 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完成变更,本次评估未考虑该因素对评估值的影响。 5.新疆昌吉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团结南路金域 新城 3 期购买 12 处商品房,因商品房契税未缴足,故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总建筑面积为 1,273.16 平方米,被评估单位已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商品房所 有产权属于被评估单位,并承诺若发生相关法律纠纷,由被评估单位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6.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有两项,土地权证编号为环国用(2009)字第 068 号及 环国用(2012)字第 097 号,证载面积为 34,718.80 平方米及 28,821.00 平方米,上 述两项土地使用权中,第二项证载权利人为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甜水堡一 矿)与被评估单位名称不符,且该土地证已过期,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 正与国土资源局沟通取得新的土地证,被评估单位已出具产权承诺证明该项 土地使用权归该公司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被评估单位提供了产 权承诺等权属证明资料,证明上述无证房屋确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并承诺 如果上述房屋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具有矿业权两项,其中甘肃完胜矿业有限公司环 县甜水堡煤矿一号井,许可证号 C6200002011031130111904,采矿证有效期限 2013 年 9 与 10 日至 2023 年 9 月 10 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 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注销该采 矿权;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甜水堡煤矿二号井,探矿权许可证号 T62520080501017363,许可证有限期为 201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 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进行新立申请探矿权转采矿权,评估基准日未取得采矿许 可证。 7.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有 32 项,全部为暂估转固,均未办理《房 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被评估单位出具了房屋产权承诺函,承诺 上述未办证房屋建筑物归被评估单位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 8.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区高家梁煤矿采矿权于 2006 年 10 月 24 日取得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矿划字【2006】078 号),最近一次延续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截至报告出具日,鄂尔多斯市东方 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区高家梁煤矿采矿权正在办理延续手续,本次评 估未考虑该事项对估值的影响。 9.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煤矿共 3 宗土地,其中 1 宗土地 办理了出让手续,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另外 2 宗土地(小苏计风井场地和 煤炭运输铁路占地)已完成拆迁补偿,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陕西华电榆横 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共 3 宗土地(榆横发电厂区、贮灰场及铁路专 用线用地)已完成拆迁补偿,目前尚在履行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土地使用 权证。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10.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纳入评估范围的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淖毛湖煤田英 格库勒 1 井田,探矿权证号:6500000724193(一区)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时 被收回未发新证。T65120081101018712(二区部分),该证于 2019 年 6 月 16 日 到期。企业于 2019 年 6 月 3 日提交了延续材料,目前正在办理中,本次评估 按账面值进行了保留处理。 11.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纳入评估范围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的全部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产 证,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 3 宗,土地面积共 1,290,800 平方米,其中 的风井场地和工业广场土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铁路、装车站用地已经 基本完成征地及补偿手续,土地均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2.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的综合办公楼和员工住宅楼已经办理了房 产证,其余 17 项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13.陕西煤业黄陵建庄矿业公司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陕西煤业集团黄陵建庄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权证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显示核定生产能力为 240 万吨/年,2012 年 12 月,经陕西省煤炭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的采、掘、机、运、通和地面等生产环 节进行的生产能力核定,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 500 万吨/年,陕西煤业集团黄 陵建庄矿业有限公司提交了开发利用方案,2017 年 2 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利 用资产利用研究中心通过了此方案,采矿权证暂未完成变更,本次评估按照 生产能力为 500 万吨/年进行了测算。 (五)关于停用、待报废资产的说明 1.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设备账面原值 19,753,509.75 元、账面净值 8,713,630.88 元。共 87 项,处于停用状态,被评估 单位出具了相关说明,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估值。 2.新疆昌吉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 51 项设备已无法继续 使 用 , 处 于 待 报 废 状 态 , 评 估 基 准 日 账 面 原 值 272,101.21 元 、 账 面 净 值 16,437.36 元。被评估单位提供了不良资产-设备类资产使用情况说明,本次采 用市场法对报废资产可变现价值进行了评估。 3.贵州华黔能源有限公司: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 9 项设备已无法继续使 用,处于待报废状态,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 586,830.78 元、账面净值 17,604.96 元。被评估单位提供了不良资产-设备类资产使用情况说明,本次采用市场法 对报废资产可变现价值进行了评估。 4.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中, 共有 5 项设备已经拆除,1 项设备处于闲置状态,27 项处于待报废状态,尚 未进行账务处理。被评估单位提供了不良资产-设备类资产使用情况说明,本 次采用市场法对报废资产可变现价值进行了评估。 (六)未考虑再置换产能指标费用的说明 1.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证核定 500 万吨生产规模。 本次评估参考历史实际生产规模,今年按计划 670 万吨,逐步过度 2022 年后 按 1000 万吨。本次评估未考虑再置换产能指标的费用; 2.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核定 800 万吨生产规模,本次评估参考 历史实际生产规模,今年按计划 960 万吨,2020 年后按 1000 万吨。本次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未考虑再置换产能指标的费用。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 事项特别说明; 2019 年 4 月 1 日以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 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执行 新的增值税税率进行预测。 (八)关于本次评估未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 相关财务资料 本次评估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石太 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 司、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因为 以上投资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执行评估程序时经各方联系均未取得评估基准 日相关的财务资料,本次评估基于谨慎考虑,评估值按照审计后的账面价值 进行确认。 (九)利用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的说明 1.本次评估利用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2019]17500 号和[2019]7185 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 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 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华电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引用了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9) 第 030000 号资产评估报告结论,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评估目的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 让其持有的华电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评估价值为 853,713.63 万元。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附件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附件六、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附件七、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八、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九、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十一、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附件十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