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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编号:临 2019-04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
部上证公函【2019】2911 号《关于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的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的全文内容公告如下: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公告称,拟向控股股东中国华
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
业)2.36%股权,并以持有的龙电大厦投资入股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恒基)。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且资产评估
增值较高,对你公司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华电煤业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 74.87 亿元,拟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净资产初
步评估价值为 232.01 亿元,评估增值 157.15 亿元,增值率 209.9%。
请补充披露:(1)收益法评估主要参数及确认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主
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现金流、营收增长率
及折现率;(2)煤炭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业绩波动较大。请公司说
明在进行收益法评估时,是否按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5 号--上市
公司股权交易资产评估》的要求充分考虑行业周期性波动;(3)结合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情况及市值水平说明本次评估作价是否公
允;(4)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分期付款安排,并结合前述内容说明本次
股权出售是否满足 2019 年收益确认条件,是否将形成关联方资金占
用。请会计师和评估师对以上内容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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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告披露,公司拟以龙电大厦房产评估值 19,420 万元为对
价,投资入股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电恒基,增
资后华电科工持股比例由 100%下降至 52.7%,公司持有中电恒基股权
比例为 47.3%。另外,公司 2019 年 4 月 27 日发布公告拟挂牌出售龙
电大厦及龙电花园两块房地产。2019 年 10 月 18 日,因挂牌后未成
交,公司下调龙电花园 10%的交易价格再次挂牌。请公司补充披露:
(1)龙电大厦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账面价值、评估增值金额、评
估增值率,并结合周边可比项目的每平米售价、面积、总售价等数据,
说明本次评估值与周边售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2)本次以龙电大厦
入股中电恒基的价格与挂牌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结合龙电花园下
调交易价格的情况,说明本次增资入股评估值是否公允;(3)增资完
成后,公司是否参与中电恒基日常经营,是否向中电恒基派出董事,
公司对本次投资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及本次投资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
绩的影响。请会计师和评估师对以上内容发表意见。
    三、公司 2017 年亏损 11.04 亿元,2018 年亏损 7.62 亿元,截
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亏损 2.12 亿元。请补充披露公司向出售
华电煤业并入股中电恒基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
聚焦主业,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四、请公司明确相关审计报告是否以合并报表为基础。若否,请
补充提交合并报表口径审计报告。
    请公司全体董事及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核实上述事项。请你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问询函的上述问题,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核实情况,及
时作出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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