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源: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4-03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 华源 *ST 华电 B 编号:临 2020-00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诉讼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1631.7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不确定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24 日,电气公司向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被
告为北方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公司”)和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智能公司”),4 月 1 日电气公司收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邮寄来
的诉讼费预缴通知单。
二、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事实、请求、答辩、反诉或反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节能公司在起诉智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保全查封了电气公司与智能公司的共用账户。该账户是电气公司与智能公司共同
管理的结算账户。电气公司与智能公司约定,智能公司通过该账户所收取的货款
优先支付给电气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电气公司向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请求法院
撤销对共管账户的冻结;请求法院确认该共管账户内的 1631.7 万元加工费属电
气公司所有。
三、诉讼判决、裁定情况或仲裁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裁定或裁决阶段)
该案件目前一审尚未开庭。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本公司的影响不确定,本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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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案对公司利润尚未发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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