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22-04-2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出 具 非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天 职 业 字 [2022]4709 -5 号
目 录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
关于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2]4709-5 号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能源”)委托,对华电能源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
编号:天职业字[2022]470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以及《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要求,现对出具上述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电
能源所有者权益为-209,997.1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10,854.57 万元,2021 年
度净利润为-312,509.6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687.25 万元。如财务报表
附注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电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
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
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
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
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
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影响华电能源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