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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05-0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能源”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收购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
兴能源”)5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
对于公司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锦兴能源 5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
公司已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持有锦兴能源 51.00%股权的完整权利,该等股
权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锦兴能源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或实质性同业竞争。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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