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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延期的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 华源   *ST 华电 B   公告编号:临 2022-05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电煤业”)发行普通股(A 股)购买其持有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相关进程

    1、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华源,*ST 华电 B,股票代
码:600726,900937)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3)。

    2、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本次交易预案等相关文
件。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

    3、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
公函〔2022〕0459 号)(以下简称“《预案问询函》”)。根据《预案问询函》的要
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本次交易预案进行了修订,中介
机构亦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刊登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42)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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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本次交
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

    5、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6、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968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即标的公司的财务资料有效期
截止日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自公司的首次董事会决议至今,标的公司所处山西
地区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政策较为严格,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财务
核查等现场核查工作因故延长,本次交易的进度受到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地区相关情况及影响:北京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和本次交易对方华电煤业的办公地,也是中介机构集中讨论方案核心问题、商定
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主要办公地点。2022 年 1 月,北京市发生较为严重的新冠
肺炎疫情,随后 2 月 26 日、3 月 21 日、4 月 9 日在昌平区、朝阳区、丰台区、
房山区等区域相继出现本土新增病例,疫情持续出现反复,部分区域相继被划定
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自 4 月 22 日开始,北京再次发生较严重的新冠疫
情,北京市政府针对朝阳、海淀等较多区域出台了居家办公等防疫政策。前述情
况导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公司、标的公司的经办人员难以进京现场办公,且中
介机构成员中的多人处于被封控或居家观察状态,无法在现场集中讨论方案核心
问题、商定本次交易相关文件或前往标的公司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影响交易进展。

    2、黑龙江地区相关情况及影响:哈尔滨为公司注册地,2022 年 2 月,哈尔
滨市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至 5 月初解除疫情管控措施。疫情管控期间,哈尔
滨市采取了严格人员流动管理、严格实施交通管制、网上办公、居家办公等疫情
管控措施,公司员工无法在公司现场开展工作,收发文件不畅,参与方案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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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受限,办公效率有所影响,中介机构亦无法前往公司现场开展尽职调查及核
查工作,导致本次交易的原有时间计划较大幅度延后。

    3、山西地区相关情况及影响:标的公司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标的公司
部分供应商、客户也在山西及周边,受全国疫情影响,吕梁市出台了外来人员集
中隔离、居家隔离政策,较大地限制了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
严重影响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以及财务核查,本次交易的原有时间计
划较大幅度延后。此外,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客户、供应商开展函证、实地走访
等工作也受到较大影响,最终影响了审计、评估报告的出具进度。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
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规定:“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
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
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
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证监发[2022]46 号):“受疫
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
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以延期 3 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申请将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财
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2 年 8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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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申请出具日,
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
评估报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
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有序进行。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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