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 华源 *ST 华电 B 公告编号:2022-06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 209 号公司本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4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99,622,510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983,357,92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6,264,5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8280
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001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827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郎国民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郭欣、熊卓远、程刚、独立董事曹玉昆和独
立董事张劲松因公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王新华、张艳梅因公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西金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金山股份 20.92%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028,418 90.0196 10,203,037 9.9804 0 0
B股 11,997,690 73.7657 4,266,900 26.2343 0 0
普通股合计: 104,026,108 87.7886 14,469,937 12.2114 0 0
2
2、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973,169,983 98.9639 10,120,137 1.0291 67,800 0.0070
B股 16,220,390 99.7282 44,200 0.2718 0 0
普通股合计: 989,390,373 98.9763 10,164,337 1.0168 67,800 0.006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转让公司持 104,02 87.7886 14,469, 12.2114 0 0
有 的 金 山 股 份 6,108 937
20.92%股权的议
案
2 关于更换公司部 108,26 91.3649 10,164, 8.5777 67,800 0.0574
分监事的议案 3,908 337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国华电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8,112.65 万股,已回避表决。公司除控股股东外均
为中小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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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长鸿律师和陆锦志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龙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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