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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北化工:关于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公告2019-03-13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2019-006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

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拟通过公开挂牌征集程序,以增资扩股的方式进

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

停牌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年4月1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

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2018年9月5日,公司发布公告,鲁北集团增资扩股项目已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挂牌,挂牌起止日期为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1月5日,并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组织

实施交易。

    2018年11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截止挂牌公告期满,有一家意向投资方汇泰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泰集团”)提交了投资申请,山东产权交易中

心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组织交易。

    2019年3月11日,公司接到鲁北集团通知:鲁北集团已按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

对意向投资方进行了资格审查。2019年3月8日,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

下简称“鲁北高新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汇

泰集团、鲁北集团签署了《增资协议书(2019)年(002)号》(以下简称“《增资

协议书》”)。

    一、《增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1、进场交易情况

    鲁北集团增资扩股项目,经资产评估确认,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以协

议方式选择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增资额为49289.3525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20%。

    2、增资款的支付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有权批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1
内,投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增资额将增资款一次性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

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户。投资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及时支付全部增资款。若

投资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增资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增

资企业支付违约金。投资方逾期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的,原出资人及增资企业除有

权要求投资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外,亦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投资方应按本协议项

下增资额的15%支付违约金。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根据原出资人和投资方的通知将增资款划转至增资企业验资

账户。

      3、增资后企业出资人情况

 序                                                    占注册资本金
             出资人名称               住    所                        比例(%) 出资方式
 号                                                     额(万元)

       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
 1                                  无棣县埕口镇         75316.09      44.4      现金
               管委会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2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湖墅南路 111 号锦江     60388.58      35.6      现金

                                    大厦 20-22F

                                 山东省滨州市北海新

       汇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区马山子镇张东路以
 3                                                      33926.1675      20       现金
                 司              北金盛海洋资源开发

                                 有限公司 1 号楼 201

                          合计                         169630.8375      100      现金

      4、投资溢价的约定

      根据增资协议书和增资方案的约定,投资方的投资溢价全部纳入增资企业资本

公积金。

      5、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调整

      (1)、增资批准后,本协议各方同意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重新制定章程、确定

组织形式与管理机构,明确股东各方权利义务,股东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

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

规定制定。

                                           2
   (2)、各方一致同意:投资方成为增资企业股东后,增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其中由鲁北高新区提名3名董事、由锦江集团提名2名董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其中由鲁北高新区提名2名监事、由锦江集团提名1名监事。

    6、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增资额15%的

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前变更、提前终止或解除本

协议的,应征得其他方同意并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备案。

    二、本次增次扩股后,鲁北集团、鲁北化工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根据《公司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增资协议书》关于增资后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安排,

鲁北高新区对鲁北集团的经营一贯控制,且本次增资扩股后仍为第一大股东,鲁北

高新区对鲁北集团及鲁北化工的经营管理仍有重大影响力。鲁北高新区占董事会过

半数席位情形下,能够对董事会的一般表决及日常经营活动形成控制。鲁北集团及

鲁北化工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风险提示

   按照相关规定,鲁北集团增资扩股项目仍需履行国资部门审批、交易价款支付

及工商变更等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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